第104章 瑞秋的格林童话(1/3)
520公寓。
回去的路上,莫妮卡威胁亚当和菲比不准将这件囧事说出来。
结果嘛。
自然是都知道了。
于是,又是一场笑闹。
男生和女生的态度完全不一样。
钱德勒、乔伊他们一个劲的耻笑莫妮卡连这都看不出来。
菲比、瑞秋则是安慰莫妮卡并痛斥渣男的无耻手段。
“亚当,帮我看看,这样写可以吗?”
瑞秋逃婚后,先是找老爸解释,然后又找了前未婚夫解释,都以失败告终,最后在莫妮卡他们的劝说下,留了下来,准备做一个喜闻乐见的独立女性。
然后发现除了她,所有人都有所谓的工作,他们都要靠工作才能吃饭购物,这让她感觉很新奇,想要尝试找工作独立养活自己。
而因为亚当的存在,她第一个念头就是学亚当写小说。
话说,她是刘备的忠诚粉丝,看过诺拉·宾的所有书,当年在看到诺拉写的《爽在午夜》时,她满脑子都是要当一个作家。
不过从前在医生老爸的娇养下,她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逝。
如今,生活所迫,身边又有亚当这个知名作家的成功范例,找工作当咖啡馆服务生什么的,根本不存在的。
作家,有名有钱有地位,一点也不比时尚达人差,完全衬得上她的身份。
她,瑞秋·格林,当然要和偶像诺拉·宾一样,成为一个全世界闻名的女作家,她要写出她自己的‘格林童话’,想想都让她激动啊。
一切开头难。
她请教亚当。
亚当问她准备写什么类型的小说。
她想了想,不出意外,她想写她最喜欢看的那一类,也就是亚当作家路上的贵人诺拉·宾的颜色小说。
这绝对不是开玩笑的,她是真的很喜欢这类小说,未来还被乔伊从枕头下翻出来过。
要知道,像她这个等级的美女,只要她想,难道她会缺实战吗?
在不缺实战的状态下,还抱着这种书看,不是真爱是什么?
于是,亚当将诺拉总结的写颜色小说的精髓告诉了瑞秋。
瑞秋如获至宝,开始窝在公寓进行创作了。
“这么快?”
亚当接过稿纸,数了数,密密麻麻十几页,不由惊讶道。
要知道,从瑞秋产生这个念头到现在,二十四小时都没有啊。
兴趣果然是最好的老师!
“瑞秋写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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