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入党(7/8)
里刘庄的王雪峰,当个段长(社长之下),听到枪声后,带了几个人大步流星地走了来。他大声喊:‘把枪放下!’我听了怒不可遏。大声地骂:‘你瞎了狗眼,我是孙承贝,你不认得?放下?!放你娘的屁!’王雪峰见我不买账,只好悻悻地走了。”
纪十化笑道:“他们恶,你也不差啊。”
孙武仁:“对付恶人就得恶法,不能给他们好气,这些年我是深有体会,如果你一次被他讹倒了,他日后处处骑你头上。”
纪十化点点头:“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早有定论。”
孙武仁:“第二天我家西南三十里地方,侯孟的刘克星带了三、四十人,找我村的村长到我家要枪。我问他:‘我缴的枪为什么要交给你?你讲的什么理?’刘克星说:‘你是私人,不准夺枪自用。’我说:‘你是公?你是谁的公?你硬要!就是要不去,想夺?试试看。’我端枪站在当门:‘你有胆,不怕死,来夺吧!’”
“没有一个人敢上前,第三天涧头的姚公美,第四天李待论都带着人找村长领着向我要枪,都被我以同样的办法打发走了。”
“三十日清早,我借了路费去找北伐军想办法。到了台儿庄北伐军的驻地,找到连长,连长不问,找到营长和团长,他们都说不过问地方上的事。我回到家得知北伐军在我村号房子,我赶忙写了红绿标语贴上,表示欢迎。黄昏,来了两个连,连长虽然表示不问此事,但他告诉我团长在刘庄,叫我去找。”
“我到了刘庄,得知团长就住在我的朋友张玉园家里。在他家里又遇到徐庄的徐澄根、徐澄富兄弟二人。我向张玉园说明来意,想找团长谈谈,徐澄根认为不便,不如叫徐澄富代写个呈文,让张玉园送去,或许有点希望。徐澄富写完后,我也没看,张玉园趁送茶的机会,送给了团长。团长批完,又叫张玉园带了回来。”
“批文是:该枪我们不要。团长黄焕华(印)。我再看正面的呈文是:具呈人,年二十六岁,为交上一支步枪事。窃民于五月二十六日在北伐军和奉军作战后拾得步枪一支,恐流落匪手,甘心交上,此请团长麾下。具呈人孙承贝。中华民国十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我一看知道徐澄富是在糊弄我,有气也不好发作。赶忙对张玉园说:‘请你安排徐氏兄弟休息。’他两人休息之后,我自写了一张呈文:“具呈人孙承贝,旧历五月二十六日北伐军同奉军作战,我乘北伐军胜利之际,夺得奉军步枪一支。周围土豪劣绅终日强讨硬要,无日或间,为此请团长发张枪照,留作御匪之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