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长夜明灯(1/4)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少姝唏嘘,天道与人性在先贤的眼中已然澄明透彻,“而在不断修正以追寻完善人道的儒家眼里,无分人牲或人殉,皆不啻为彻头彻尾的野蛮陋习。孔夫子说过,做草扎的人、马殉葬,显得心地仁厚;刻木偶人来殉葬,则太残忍——雕刻得越逼真,就越近乎用人殉葬。”
(“天之道”句:出自老子《道德经》。天之道,指的是天道,即自然规律,有多的就减少一些,不足的就补充一点,尽量均衡;人之道,指的是人道,即人性,和天之道是相反的,弱肉强食,有富余的人不会满足,仍然要去夺取那些已经有所不足的人。)
(孔子说祭祀的明器俑者:出自《礼记·檀工下》。孔子谓:“为明器者,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于用殉乎哉?其曰明器,神明之道也。涂车、刍灵,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孔子谓“为刍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殆于用人乎哉!——明器,指的是下葬时带入地下的随葬器物,即冥器;俑者,指的是用以代替人殉的陶俑。“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对孔子这句话的解释一直有争议,结合他的“为俑者不仁”,表明孔子不赞同以陶俑陪葬的态度,原因就是陶俑太像真人了。可见儒家重视礼的同时,更强调要有发自内心的仁爱,用礼来昭示天道人情,天下国家才能做到合乎规范。)
子献由衷赞叹,语带憧憬:“正是,儒家对日常一切的阐发——包括礼学——恰如亘古长夜倏忽盛起了明灯,为可怜世人烛照驱赶心中的混沌迷惘,自那之后,凡人身上有了属于自己的生命,绝不该随时被迫终结于不晓得什么人的葬坑里,可以开始做个顶天立天的君子人了。”
少妍的情绪依然留在忧愤的震荡中,她深深吸气,好整以暇,继续抨击:“杀人不见血,吃人不吐骨头,生命任意遭到屠戮的恶行居然延续了那么多的世代。生在彼时的可怜众生,到底生出来做什么呢?凄惨悲怆的命运一早注定了,成为等同太牢少牢的献祭物,便是想选一个稍微不那么痛苦的死法,也几乎是没有可能的。”
(太牢少牢:旧时祭礼的牺牲,牛、羊、豕俱用叫太牢;只用羊、豕二牲叫少牢。少牢在祭品的规格中低于太牢,《礼记·王制》:“天子社稷皆太牢,诸侯社稷皆少牢。”)
顺着她的思路,少姝应道:“对,人性残酷恰在于此,无数的可怜可叹的女孩儿或稚童,他们之所以被选中,无一例外是弱小的,——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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