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耻辱(1/4)
大玄王朝。
长乐四年。
宋州。大官郡。延平县。永安街。
此街有着延平县最繁华的集市。
辰时过半,旭日东升,正是集市最热闹的时候,街上车水马龙,人声鼎沸。
突然,集市东头传来一阵张扬急促的马蹄声,但见一架马车好似失控般冲入集市,引起一片惊呼与喧嚣。
尘土飞扬,悍马嘶鸣,迫使集市上的人们匆忙避闪,同时纷纷咒骂。
嘚嘚嘚……
行驶到集市中央,马车突然刹住。
接下来,众人便看到惊奇一幕,有一个白花花的东西被粗暴地推下马车,滚落在地!
乌噜噜……
悍马打了一声响鼻,随即四蹄跃动,朝西驶去,眨眼消失在集市尽头。
等人们再回过头来,不由得露出震惊之色。
但见那个被推下车的白花花的东西,竟然是一个没穿衣服的——年轻女子!!!
哇……
嚯……
一时间,人们目瞪口呆,从来没见过这等奇事,纷纷将目光投向女子。
女子起初有些神志不清,但在摔落吃痛之后还是很快清醒过来。
“啊……”
当她意识到自己的羞耻处境后,顿时吓得惊慌失措,无地自容。
她慌不迭地爬起,不顾满身伤痛,惊恐瑟缩地朝摊位后面爬去。
然而,集市上的人们目光如刀,纷纷跟着女人围拢过去,竟将女人逼到墙角,无路可退。
“呜呜……”
女人背靠墙壁蜷缩一团,屈辱的泪水止不住地往外流淌。
那一刻,无助与绝望达至顶点,让她濒临崩溃。
她多么渴望有人能帮她一把,然而抬眼看去,看到的却全都是猎奇与猥琐的目光,还有那幸灾乐祸般的指指点点……
……
……
咚咚咚……
晌午过后,延平县衙的鸣冤鼓被人重重敲响。
大玄律例规定,因繁琐小事击鼓鸣冤要遭仗责。
既然击鼓,必是重大案件。
县令闻鼓升堂,众衙役口呼威武,水火棍敲得哒哒作响,彰显衙门威严。
“小民有冤,求大人为小民做主啊!呜呜呜……”
公堂之下,但见一名衣着破旧,身形瘦弱的老汉跪倒哭诉道:
“小女爱莲昨夜被恶人掳去,惨遭蹂躏!今日早上,又被他们剥光衣服,丢于闹市。永安街上那么多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