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6章 你想怎么样?(1/3)
温可馨理直气壮地说:“常言说女干捉双,你抓住我和谁搞破鞋了?本人行得正坐得端。昨天下午宋墨打电话让战友开摩托车送我回来,有什么不对?你是从毛屎坑里钻出来的满嘴喷粪?敢跟我去对质吗?”
王城确实是宋墨战友,她巧妙地推到名义丈夫头上,让任何人都说不出啥来。
邻居们,还有在路上走的人,听见吵架声,纷纷过来瞧热闹。
听到这话,昨天和张桂花在一起聊天的邻居顿时恍然大悟。
“大丫,原来那是宋墨战友?柱子娘怎么胡说?”
温可馨义愤填膺地继续对众人说:“张桂花不但造谣,还找我婆婆信口雌黄,老人家怒气攻心差点被气死,大家说我能便宜她吗?”
还有这事?
众人正义感爆棚,纷纷大喊:“不能!”
“没有证据怎么能瞎说……”
“这事如果是真的,大丫敢这么明目张胆找过来?”
“人家小两口感情好着呢,大丫不可能跟别人胡扯。”
听到这些人议论,温可馨非常满意,这些还不够。
“张桂花,你立即跟我去县里对峙!然后,在大队所有人面前赔礼道歉,否则我和你没完!”
张桂花气得跳脚,胡搅蛮缠地说:“我是你长辈,说你几句咋了?不是就不是,至于找上门来没完没了吗?”
“长辈?你是哪门子长辈,我们两家都断亲了,谁和你是长辈?你上下嘴唇一碰就污人清白,多亏我婆婆命大,是我没完没了?还是你草菅人命?你这是犯法!”
村子里人吵架是家常便饭。
谁都没想到张桂花造谣差点要了人命,还触犯了国法。
有人低声议论,“这,不至于吧?”
温可馨尽管不知道民法哪条哪款上有这条,架不住她底蕴深厚。
一本正经地张口就来,“民法上规定:造谣,传播不实消息,造成一定影响和身体或者经济损失的,当事人不但要消除影响,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责任,并且判三到五年的刑。还有,我属于军婚,张桂花还犯有破坏军婚罪!”
听到这话,村子里的人一方面感叹大丫的知识面广,还用鄙视的目光看向这个蠢妇。
你说惹谁不好?
三到五年,还加上军婚罪,看她怎么办?
刚才还死鸭子嘴犟的张桂花,顿时疑神疑鬼起来。
真的?假的?
想起大丫喜欢看书,也许那本书上真有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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