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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读万卷书游历难(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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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爷和我家小姐,那可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两家人都可满意了。”

王小二家在李财看婚约的时候,还不住的说着恭维的话。

李财将婚约看完,然后收进了怀里,等着到时候李大小姐闹腾的取消了婚事后,自己也好将此封婚约一并归还李大小姐,省的李大小姐不放心了。

“这次真是多亏王大哥了。”李财说着,再一次深深长拱一礼。

王小二再一次错身避开,嘴里恭维道,“姑爷洪福齐天,即便没有小二我,也会逢凶化吉。”

“王大哥说笑了,若是没有王大哥,仁政这次怕是凶多吉少了。”李财再一次拱手感谢,为防王大哥再一次躲开,李财这次没有深拱,而是微微躬身行了一个拱手礼。

对于王小二,其实刷新了李财的认识。

初次见王小二,是他询问自己是不是李财李公子,然后就塞给自己了二十两银子,第二次也是给自己送银子,然后第三次见就是在李知府返家时他随车而来。

总体感觉就是李知府家的下人,普通的,泯然众人的感觉。然而没想到,竟然是深藏不露,刚才救自己时那柄长枪宛如撕裂了时空,那速度,那准头,那力量,简直是一代猛将风范。俗话说,月棍年刀一辈子枪,枪是军器里最博大精深的、最难学的。是个人拿根棒子就知道到处乱敲,给他根枪就不知道怎么办了。枪有百兵之王的美称,两军对阵最管用就是枪。刀棍还算不上。枪若使得好的,枪自己就有生命。马踏连营之时。“枪似游龙”,一条丈长大枪把人马团团护住。枪头寒光到处,鬼哭狼嚎,大将百战百胜。

能使得了长枪的,都是将领的潜力股。只看王小二的外貌,绝对无法联想到这是一位使枪的好手。

而且刚才的谈吐,以及有意避开自己行礼等等细节来看,这人心思也是缜密之人。

王小二是深藏不露,那李家又何尝不是呢。自己所看到的,肯定也只是冰山一角。这般想一想。那腹黑少女李妙锦退婚更是指日可待了,要知道这妞可是心比天高,家世又是如此,耳闻目染之下,想来也不会同意跟她口中的“泥腿子、穷酸、癞蛤蟆”生猴子的。

嗯,那就不用自己操心退婚的事了。

只是,有一点想不通的是,怎么在自己前脚走,后脚就让媒人去李家提亲了呢?还有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夫子向李家提亲的,因为自己家里就是自己和女儿俩个人,也不会有人帮自己提亲,还有那个腹黑少女怎么可能会同意,自己还有一个拖油瓶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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