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掌控舆论的重要性,颠倒黑白的李老板!(4/26)
之心,很同情他们的遭遇。
他也想帮这些街坊讨要到更多的赔偿。
自然也希望警方能够多有作为。
冼sir在电话另一边,有点诧异问道:“我们只管犯罪,什么火灾的关我们什么事?一切都要等消防处那边出了最终的通告,如果真的有犯罪,才轮得到我们警方行动。”
道理确实是这个道理。
但是laughing对冼sir这种淡漠的态度,心中不满。
还不如祖哥!
起码祖哥真心想要为这些街坊做什么!
……
……
某酒店,
黄瓜大亨正和消防处的处长鬼佬商谈着这次火灾的处理。
“李先生,关于这个火灾起因,有太多的线缆起火现场目击证人提供了证明口供……我们消防处恐怕不太方便帮你。”
“我相信,处长你一定能够办到的。”
黄瓜大亨将一张卡推到了鬼佬处长面前。
“你放心,消防处的上级布政司,我已经和司长谈好了……处长你只需要在报告上签字,后面的就不需要处长你来做了。”
消防处成立于1868年5月9日,一开始为香港警务处辖下的消防队。
1961年从警务处独立拆分出来,然后1983年7月改称为消防处(救护车也属于消防处,而不是医疗处),成为了三司十三局的其中一个单独部门。
鬼佬处长看到那张卡,是瑞士银行的不记名银行卡,忍不住犹豫了一下。
他相信,以黄瓜大亨的实力是不会让自己白忙活的。
另外,黄瓜大亨刚刚提到了布政司司长,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威慑。
我都可以跟布政司司长谈好了,还治不了你一个马喽?
所以,留给鬼佬处长的选择,只有一个————服从!
而且,他还有另外一个作用——背锅!
一旦这事出了岔子,就需要他这个鬼佬处长出来背锅了,到时候就是引咎辞职的下场。
还有,黄瓜大亨完全可以找一个下人来跟他谈,但是却亲自来,这已经很给面子了。
如果自己不给面子,那自己就不用混了。
鬼佬处长最后问一句:“我想问一下,这里有多少钱?”
“200万美金!”
此话一落,
鬼佬处长最后一点犹豫没了。
“好!”
他不远万里从维多利亚过来当官,当然是只为了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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