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可怕的事实(1/12)
“臣开始也觉着奇怪,后来跟船上的人打听后得知,很多百姓溺死子女,是因为养不起。”顾廷烨说道。
“养不起?”赵兴一愣,说道:“是因为丁税?”
宋代规定,男子二十为丁,六十为老,只要是在二十至六十岁的男子都需要交丁身钱。
而丁税也就是俗称的人头税,不管你有没有田地,有没有收入,只要符合年龄的就必须得交。
按理说二十岁已经成年了,也有了自力更生的能力了,丁税也不需要父母来负担。
但是实际情况并不是如此,朝廷缺钱的时候,就会把需要缴丁税的年纪给提前。
导致男丁在没有自力更生的年纪,就需要缴纳丁税了。
“嗯。”顾廷烨点了点头,犹豫了一下说道:“许多百姓没有田地,靠着当佃户为生,根本无力扶养那么多孩子,只能把孩子给溺死。”
赵兴闻言沉默了,古代可没有那么多避孕措施,百姓生孩子那是一个接着一个。
都说多子多福,但是对于那些连田地都没有的百姓来说,未必是福。
没有田地给别人当佃户,就要接受那些地主的剥削,加上还要缴纳朝廷的苛捐杂税,生活已经无比艰难了,根本无力扶养那么多孩子。
对于子女多的,不就只能溺死么。
人其实就是动物的一种,有了自己的文明,知道了礼义廉耻。
但是在陷入了绝境的时候,人和动物没有什么不同。
动物在恶急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孩子,保证自己能活下去。而人在恶急的时候会吃土吃树根,最后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也会和动物一般。
不过人是高级动物,对自己的孩子下不了手,于是便选择易子而食。
动物在食物不足的情况下,会放弃比较弱的孩子,保证强壮的子嗣能够存活。
人在养不活的时候,同样会这么做。
溺死女婴,可以说百姓愚昧,但是连男婴都溺死,那是得何等绝望才能做出这样的抉择?
而且那些溺死女婴的,全都是愚昧的么?
可能也有很多是因为养不活吧。
既然养活的子嗣有限,自然会选择男丁。
赵兴今天见到有人想要溺死婴儿,心里满腔愤怒。
当听到很多地方溺婴成风,他也想过用严苛的律法来禁止这种现象。
但是现在他才发现,根源竟然在朝廷身上。
百姓若是能够养活,怕是溺婴这种事情,也会少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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