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打工人,打工魂,打工才是人上人!(3/3)
大陆偷偷摸摸的来到了香江的。
就是来打工,来赚钱的。
过来的时候,自己十七岁,弟弟十六岁。
现在自己十九岁,弟弟十八岁。
这两年的事件,一直都在一个叫刘氏制衣上班,一个月拿着五百块钱的港币,然后,老板不做人,动不动就克扣他们的工资。
关键是,这个傻逼老板,区别对待。
如果是香港人来上班,那就是一个月可以享受一千五百港元的工资,老板基本上是不会克扣的。
但是,他们这些大陆过来工资就少了,一个月五百块,动不动克扣一下,一个月就三百块钱。
三百块钱,他娘的,就只能在生存线上挣扎。
目前两人居住的都是公屋,香港公屋一至两人单位实用面积是15平方米左右,每个月的租金就是四百块钱,剩下二百块钱,那就是兄弟俩的吃喝拉撒。
除了在制衣厂干活之外,还有就是需要去干点零碎工,不然根本就无法生存。
老板刘成杰倒是说了一年之后给他们的待遇跟香港人一模一样。
结果就是一年之后又一年。
直到不久之前,一群大陆过来的打工人准备闹一个大的,结果被内部的工贼出卖,让老板提前做好了准备,叫来了社团要给他们狠狠一个教训。
自己就是在这个过程当中,被人一顿暴揍,受了重伤,昏迷了过去。
“艹,黑心啊!”李长安心中咒骂起来。
1980年香港人均收入2800美元,内陆地区人均收入180美元,香港穷光蛋来到内陆就是人人羡慕的腰缠万贯的大富豪。
就这么点钱,还要压榨自己。
周扒皮看了要流泪,黄世仁看了要沉默。
他妈的,恶臭的资本家。
至于自己这个弟弟,从小习武,在大陆的时候说是遇到了一个老师傅,专门教他拳脚功夫,还说他是天生的练武奇才,来香江之前,李长安就是亲眼看到自己这个臭弟弟曾经一掌劈开了一块石头。
等等!
李长安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逻辑。
已知,这个臭弟弟从小习武,能一巴掌劈开一块石头。
在已知,自己被这群社团混混,地痞流氓给打成了重伤。
问,这个臭弟弟在自己挨打的时候,他在干什么?
“阿盛!”
李长安坐直了身体:“你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