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文具店老板(2/3)
两人再一次被老板的话惊住——进店,吵架,还拒不承认?
“你说的是真的?”韩冰冷静地问道,“来,老板,坐下,慢慢说,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说着,他冲李森使了使眼色,李森会意,走到零食店门口看了看谭云超,还在呼呼大睡,没有任何异常。
韩冰坐下后问道:“你知道那个女孩是几点进的文具店吗?”
“这个我不清楚,不过,”老板想了想,“他们争吵的时候大概是六点十分......左右。”
“有什么根据吗?”
“那,”老板指了指墙上挂着的钟表,“整点的时候会准时响,那时候我刚开始烧水,就是六点左右,而我这个烧水壶烧满一壶水大概需要七八分钟。”
“他们就是这个时候开始争吵的?”
“没错。”
“你听到他们争吵的内容了吗?”
零食店老板摇了摇头,“没听太清,好像听到姓谭的说什么不买不要乱翻......”
“他们争吵了多久?”
“一两分钟吧......”
韩冰认为,这绝对是一条重要的线索!
一个三十岁的小伙子,沉默寡言,一脸凶相,在案发当天与死者发生过争吵,并且不愿承认见过死者。
“然后呢?”
“那姑娘就气鼓鼓地推着自行车走了,我本想招呼她进来买点零食,也没敢开口。”
“她背书包了吗?”
“背了啊,一个白色的书包。”
......
按照零食店老板的说法,时间就对得上了!
葛晓丽经过水果店的时间大概是晚上六点,然后来到谭云超的文具店,具体到达时间未知。在与谭云超争吵之后,离开的时间大约是六点十二、三分,这时恰好被零食店老板看到。
接着,在六点十五分左右来到文渊书店,五分钟之后就离开了。并且,书店老板娘之所以看到葛晓丽不高兴,正是因为她刚刚才与谭云超发生过争吵。
一切都说得通了!
由于文渊书店位于街尾的地方,往前走也没几家店铺,经过剩余几家店铺老板的证实,至少可以确定,葛晓丽是在六点二十五钟左右离开街道。
在走出零食店之后,李森悄悄说道:“韩队,我觉得这个姓谭的文具店老板有很大的作案嫌疑,要不要带回警局审一审?”
从这些信息来看,谭云超的行为的确有些古怪,但如果仅凭这一点就认为他有作案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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