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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活着》(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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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

思来想去,权衡许久的李恒最终还是做了个艰难的决定,写《活着》。

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再怎么离谱,作品内容跟自身成长轨迹不说完全挂钩,但也总得挨着边吧?

七年的公务员生涯让他变成了一个思维相对比较严整的人,他允许自己有漏洞,但不能有太多漏洞。

要不然谁也不是傻子,自身破绽太多总有一天会被有心人给发现的。

虽然就算发现漏洞,对方拿他毫无办法,但总是麻烦不是?

而他恰恰是一个嫌麻烦的人。

前生他曾看过一篇报道,作者于华之所以下笔写《活着》,是因为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

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与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这可巧了,这首歌李建国同志就收藏有磁带。

虽然磁带是盗版货,但他也跟着听过好多次啊,是最好不过的借口了。

再者,《活着》全书讲述的是徐福贵的悲惨一生,这种原型搁后世几乎绝迹,但在这年头并不难寻。

本家二大爷就是一个比较合适的写作对象。

在旧时代,二大爷原本是一地主少爷,打牌赌宝、纳小妾这种缺德事都干过。

但经历战争和人道洪流的洗礼后,他最终落得一个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结局。如今成了远近闻名的五保户。

就算是这样,人家还顽强活着,每天要么喝点小酒,要么下河摸鱼。李恒的摸鱼技术就是从小跟他学的。

歌曲《老黑奴》加二大爷,嚯!写作要素齐全,简直了。

就问于华你慌不慌?

正当李恒点盏煤油灯、奋笔疾书的时候,远在京城参加鲁迅文学院文学讲习班的于华只觉头一昏,摔地上差点晕倒了过去。

地板是硬的,摔老疼了。

捂着屁股哎哟哎哟爬起来,于华仰头望向黑黑的夜空,忽然莫名有些心慌,感觉此刻有个无比重要的东西离他远去一般。

第二天清早,一夜没睡好的于华经过路边摊时,心血来潮找一瞎子算八字。

结果瞎子告诉他:你这是遇了煞星,华盖运被夺。

于华一惊,慌忙问有没有解决办法?

瞎子抡了轮手指,要钱!

于华伸手往兜里一摸,转身偷偷跑了。

……

李恒平日里虽然懒散爱偷闲,可一旦下定某种决心,他就立马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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