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人间滋味 第1159章 诬陷罪(2/8)
“好吧!”姜思宇只好答应了。
快下班的时候,苏青来到了派出所。
姜思宇让苏青记了老爸的电话,并且把大理市的警察为什么来抓他的情况对苏青说了一遍。
苏青也是感到很惊愕,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第二天早上,额旗纳派出所的人开车把姜思宇和大理市的两位警官送到了酒全。
警察对姜思宇说,因为怕麻烦,他们就不给姜思宇带手镯了,但是一再跟他说,如果他中途逃跑的话,问题就严重了。
姜思宇一想,他本来也没犯罪,他为什么要跑呢?
到了大理市公安局,他又被投进了拘留所。
在拘留所的第三天,刘招弟、老爸和老妈来看他了。
老爸安慰他说,一般放在拘留所,事都不大,可能半个月就出去了。
老爸说他请教了一些律师,人家告诉他,他的问题就算罪名成立,最多也就判半年。
所以老爸劝姜思宇不要慌,也不要跟警官发生矛盾,静静地等着就好了。
姜思宇觉得老爸说得有道理,他进来是也问过警官,警官说,诬陷罪最高是判三年,他这种情况应该不算严重,因为他的材料没有直接递交给公安或者检查机关,所以情节不算严重。应该不会判太久。
他在拘留所熬到地十四天,被警察带到了一间审讯室。
警察并没有审问姜思宇,而是给他看了一张纸,是一张打印好的认罪书,就是一他的口气写的。
内容是:
我由于在额旗纳的发电站生意与胡德理存在竞争,因而心生嫉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胡德理的手机上有胡富贵的女儿胡天珍的电话,便产生了诬陷胡德理的想法。
在我与胡德理发生了一些矛盾后,我便编造了一些事实,谎称胡德理是胡富贵的儿子胡大铭,在额济南逃避债务,并动用胡德理非法转移的资产从事经营活动等谣言,诬陷胡德理。
目的是想打压或者消灭竞争对手。
如今我的罪行败露,我感到追悔莫及。
我希望以诚实的认罪态度换取组织的宽大处理。
对方对姜思宇说,如果姜思宇肯签字,明天就放他出去。如果他不签字,就把他转移到看守所,按照刑事案件审理。
姜思宇心想,他要是签字了,那就相当于他犯了诬陷罪,等于罪名成立。
他一想,对方肯定是在诱供,他说什么也不能签。
大不了他们给他按照诬陷罪的轻罪定罪,在监狱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