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土地兼并案(1/3)
常和如今虽然只是林山县的县令,也不是萧梁召唤出来的人才,但在整个汉王集团之中,也属于明日之星。
首先,常和是萧梁的同乡,而且还是一个书院出来的师兄弟。
其次,两人都有过家眷亲族被离人屠杀的经历,可以说是同病相怜。
最后,常和来投靠萧梁的时候,萧梁虽然已经崭露头角,但却并没有多少士人来投。
之后在萧梁麾下任职,也是兢兢业业,没有丝毫懈怠。
而在萧梁所占据的县城之中,林山县也是最为特殊的。
人口最多,更一度是临时王府所在,商铺林立。
可以说是如今萧梁治下最繁华的所在。
但也正因为这样,阴阳地契的事情发生在常和身上,才让萧梁更加纠结和痛心疾首。
常和的妻子王氏,乃是昆州城人,家中原本开着一家书画铺子。
虽然算不上是大富大贵,但家境也算殷实。
战乱之前,常和曾经在城中读书,所以认识王氏的兄长,交情不错。
只不过经历兵灾之后,阶层下降,一家人好不容易躲避了离人的屠戮。
常和这个举人魄力不俗,直接投靠刚刚立足林山县的辰州王萧梁,之后果然稳步成为汉王集团的骨干成员。
王家兄长于是前来求见,并将妹妹王氏许配给了常和。
结婚的时候,萧梁还曾经亲自道贺,参加酒宴,给足了常和面子。
成婚一年多,王氏也已经有了身孕。
只是没想到王家短短时间内,就开始暗中蓄谋兼并土地。
等到常和正式成为县令,汉王府搬迁到辰州,无人管束之后,更是胃口大开,疯狂放贷、收田。
如今汉王府下面,还没有专门负责刑律的机构,萧梁决定亲自赶赴林山县,公开审理此案。
不是萧梁小题大做。
实际上从当初栾昌刺潘雄一事开始,萧梁就刻意的以身作则,为天下百姓“普法”。
即便是栾昌这种刺杀国贼的正义之举,萧梁也不愿意将其凌驾在法律之上。
宁愿以珍贵无比,可以传世的丹书铁券作为担保。
辛弃疾奉王命斩杀上官,萧梁也宁愿自请降爵来抵罪。
这一切都是为了告诉百姓,在自己领地之中,即便是他萧梁,也要遵纪守法。
在这个皇权大于律法的时代,这是萧梁所能做到的极限。
这也是他刻意埋下的法制种子。
一月中旬,萧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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