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给哥找事(2/3)
等地步。
我朝历来笑贫不笑娼,先敬罗衫后敬人,有些人没有底线的。
所谓的惜老怜贫,在男人心目中远不如惜妓怜倡来得有趣。”
许多男修也同情失足少女,在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经常大坨大坨的金子银子给人家,家中姐妹还得不了这些好处。
真是猪朝前拱鸡往后挠,一个人变坏就有钱可不是吹出来的。
大雪没停过,阿宝两个月时间已经写出五十万字的章回小说,无限感慨:“一百万字要四个月,习惯了一百万字才满意,想结文也结不掉啊!”
上一世的阿宝为了谋生,在一些文学大网站上投过稿,七七八八赚到九万多块钱,写过五个百万字的长篇网络小说,有一个就只赚到了十几块钱。
两个赚到六万多,剩下的鸡零狗碎的赚了三万多块钱。
实体报刊上发微小说写周刊赚了两万多块,说她是个写作狂一点也不为过,就是写出来的字换不了几个钱。
她现在在这里写章回小说,已经与赚钱无关了,就是每天想要自我陶醉一下,每天都美美的写下七八千字,看自己的字怎么看怎么顺眼。
也就一个时辰,这些年写小楷不是白写的。大多写的是馆阁体,这样好辨认,字迹清楚工整,自己写得也很有成就感。
脑子里无数小人儿在悲欢离合,下笔尤如神助,卡文什么的,在阿宝这里完全不存在,她有时候一个晚上半晚不睡,一万三千多字轻轻松松写出来。
时间一长就形成了不吃早饭的习惯,因为说不定吃早饭前两个时辰她才睡下去,早饭时间的小阿宝正在好梦呢,这个时候如果有人叫她吃饭,她一定会破口大骂。
所以聪明的人不要写小说,写小说就不可能不熬夜,熬夜的结果就是不断地掉头发,肿包眼,面色晦暗,精神状态欠佳。
因为正写到兴头上的时候,是不愿意离开书桌的,那叫一个越写越有劲,越写越清醒。
曾经有一件真事,有个人看小说看了三天三夜看到昏死过去。
写小说的人虽然不会搞到三天三夜不睡觉,但是一天一夜不睡觉是经常事。
为什么事情着了迷都会行为异常。
李光正和另外几个吃早饭,边吃边道:“我以为我们家出了一个怪人就够了,老二迷迷瞪瞪的,该吃饭的时候不吃,该睡觉的时候不睡。
原来阿宝也是,搞来搞去跟老二一个样,一看就是同一个爹妈生的,疯一起去了。”
他劝阿宝:“你到底写这么多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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