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制定法律(2/3)
仰方面,规定 尊重任何一种宗教信仰,任何一种宗教都不得享有特权,每个人都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大蒙古国的本土宗教是萨满教,但不排斥其他教派,这是大蒙古国的特色制度,其目的是吸收不同宗教信仰的民众加入大蒙古国。
在社会管理制度方面,规定实行十进制编户。将全国部众分为十户、百户、千户和万户,成吉思汗任命万户长和千户长,千户长任命百户长,百户长任命十户长。每个人都辖属于十户、百户和千户万户,并承担劳役。每人人都只能居住在指定的十户、百户、千户、万户辖区内,不能随意迁移到另一个辖区去,也不能到别的地方去寻求庇护。如有违抗该命令的,迁移者要当众被处死,收容的人也要受到严厉惩罚。
在役 税 制 度方面,规定所有的大蒙古国 民众包括各级官员有承担赋税、劳役和驿役的义务。 只有萨满教的教主、法师巫师免征赋税,免服兵役和驿役。在当时蒙古大夫非常少,很多士兵和民众受伤生病得不得治疗,为吸引大夫加入大蒙古国,成吉思汗明确规定对大夫免征税收。另外成吉思汗很重视有文化的人,为了吸引更多的文化人加入大蒙古国,成吉思汗也明确规定对他们也免税。
在这部法律中,还专门明确了大蒙古国的驿站制度。驿站是专门供传递政府文书的人中途更换马匹或休息、住宿的场所。在中原地区,周朝就设有烽火台传递军事情报。到了汉朝正式建立驿站,规定每三十里设置一个驿站,直接由太尉府管理,从此驿站制度就流传下来。到了唐朝,驿站制度已经非常丰富,驿站设遍全国,全国保持有一千五百多个驿站数量,最高峰达到一千八百多个,驿站人员共超过两万人。在唐朝的安史之乱中,安禄山范阳起兵,距长安三千多里,六日后安禄山反叛的事即传至京城,如果没有驿站制度,唐朝可能当时就灭亡了。所以成吉思汗非常重视驿站制度建设,要求每三十里就要设立一处驿站,但是大蒙古国毕竟总人口仅有一百多万人,也不能让正规军承担驿站工作,只能由普通部众承担驿站工作,一般十户长的家庭就是一个驿站,其供给和维护由所在区域的百户、千户负责。在大蒙古国建立初期,全国有一百多个驿站,后来随着疆域的不断扩大,驿站的数量也在慢慢增加。
在军事方面, 大蒙古国建立了以狩猎为基础的军事训练制度。在狩猎时,按战时组织进行,由各级官员统一指挥狩猎。成吉思汗要求不管是常备军还是预备军都要参加军事训练,只是时间长短不一,常备军每天早上必须训练一个时辰,而预备军只需要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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