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约定(1/3)
卞明瑞打开盒子。
那里头,是一张信笺,以及信笺之上压着的一朵刚刚采摘下的栀子花。
“花不尽,月无穷,两心同。此时愿作,杨柳千丝,绊惹春风。”
卞明瑞的神色一柔。
还有两日,便是乐锦的生辰之日了。
两个月前,乐锦曾带着他偷偷去了西郊的一处宅子。
那是一处极为普通的民宅,甚至算得上有些寒酸了。
但乐锦告诉他,这间宅子是属于她的。
“乐锦是贱籍,按大雍律是不能拥有任何私产的。这间房子,是在乐锦曾经的一位姐妹的名下。她运气好,脱了贱籍,有了能够托付终身的良人。彼时在香坊中,我们二人有着相互扶持的情谊,所以后来她问我可有什么心愿之时,我说,我想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宅邸。于是,我用攒的银子置办了这出宅邸,放在了那位姐妹的名下,闲暇时香坊看得没那么严,我也能过来待上片刻。”
绮陌香坊的姑娘们,日常是可以在坊外行走的。
香坊也不怕姑娘们逃跑。
一则,她们都是贱籍。
大雍律法有规定,贱籍之人只能在所属郡县中指定的管辖地进行活动。
像绮陌香坊中的姑娘,她们的郡县管辖地便是香坊,除了宛陵的各种香坊和秦楼楚馆,她们哪里都不能去。
若是逃了,可让官府帮忙追捕。
而贱籍逃跑,被抓到后是要施加刖刑的。
即为,斩去双足。
所以没有人敢这么做。
那代价太大了。
二则,香坊树大根深,背后有世家撑腰,更是打点好了官府,若坊中姑娘逃跑,连城门都没出便会被发现。
之前不是没有过例子。
六年前,香坊出过一例。
那个甫一及笄就遇到了心爱书生的姑娘,不愿留在香坊中继续迎来送往,身不由己。
所以,和自己的情郎趁着月夜偷偷私奔了。
结果,逃跑了不过半个时辰便被抓了回来。
他们甚至连城门都未曾出去。
她的情郎,那个刚刚考过乡试得了功名的书生,被打断双腿,硬生生折断了双手,断了前程,扔回了家中,过了每半年自裁死了。
而那个姑娘,则是被当着香坊中所有姑娘的面,生生打了六十鞭子死了。
那鞭子上是带了倒刺的。
一鞭子下去,一行血肉飞溅而起。
那时,乐锦还未入香坊,并未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