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罪己诏与焚尸,君民关系(2/2)
伤痛苦的人群。
“斯人已逝,长乐公主罪孽深重却也付出了生命,罪人并不是您啊!皇上,您请起身!您的歉意臣收下了。”张桂双满脸泪痕,却也明白是非。为了弥补女儿的过错,作为天子亲自下跪道歉已是最大的诚意,何况错不在他,他们又怎能去责怪这样一位明君呢?
“皇上,请起身!您的歉意草民收下了!”正殿前的院子中跪着的众人异口同声,接受了尊贵的皇帝的罪己诏,只是悲伤之潮久久不能停息。
在夜景明的命令下,皇帝庙再次出了一件震惊四座的事情:当着全体受害百姓的面,将夜长乐焚尸。
古人认为,火可以将人的灵魂和**分离,将停滞在死尸中的魔鬼烧死。只有遭了天谴之人才会被处以焚尸之刑,但那只在古籍中记载过,大燕是第一个实行恭行天罚的国家。
自古以来,人们都遵循着“以土为本”的信仰,认为死后要“落叶归根”,追求“入土为安”。大燕对身体的完整性十分重视,对于罪大恶极的罪犯来说,留全尸是令人感恩戴德的事情。
夜长乐被处以火刑,对世人来说便是最好的惩罚,毕竟她早已是死人了。只是夜景明还没动作,夜长乐就遭了“天谴”——火刑台上的尸体竟然**了!
夜长乐的罪行被昭告天下,虽罪无可赦,但其已死,再追究也没有任何意义。夜景明的“交代”是她万万没想到的,他是一国天子,赎罪的方式有很多,其实不用做到这个程度的。
她不知道这个结果夜阑是否会满意,但二哥的所作所为让她无话可说,如果换做是她她根本做不到,更何况对方还是尊贵的皇帝。
燕皇写下罪己诏,当众下跪替女儿赎罪,并且下令焚尸告慰无辜亡灵之举,震惊整个芸生大陆。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夜景明的以身作则赢得了世人的赞誉,国法的权威不可侵犯。
夜景明作为古往今来第一个对百姓下跪的皇帝,亦受到来自整个大陆的敬仰和尊重。天高皇帝远,皇帝得亲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天子与百姓的关系既对立又统一,为君之道必先存百姓,夜景明所行之道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