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人情练达(2/3)
想要的生活。
在这一案件中,荆国公做的本应无任何瑕疵。
但官场上的事,有时因为政争,你的对手也会鸡蛋里挑骨头,非要给你说出一些不是。
阿云案中,与荆国公政见不合的温国公司马光,在阿云案上就与荆国公意见相反,认为阿云既然嫁夫已成事实,就应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既已嫁夫,却又怒伤亲夫,此举谋杀亲夫,有违三纲五常,当重典。当时朝廷维新,哲宗皇帝支持变法人士,故而听从了荆国公王安石的意见,轻判阿云。当然通过此案,也是想树立今朝不同于往朝,社会维新,古法可变,今法救人。
事过十六年后,变法也遭遇种种挫折,未能事事如意。神宗皇帝驾崩后,哲宗皇帝继位,荆国公被罢相,温国公拜相,而阿云案也整整过了十六年。
温国公犹不忘当年之争,认为阿云之案当年影响甚广,阿云谋杀亲夫,有违三纲五常,不诛不足以正世风,明典训,遂又重新将阿云抓起叛处死刑。此种迂腐顽固不据事情不晓变通执法,杨云实在不敢苟同。
法不避亲疏,不讲人情事理,只讲事实,但法终究是为人、为芸芸众生而服务,阿云有罪,但事出有因,况且案已判十多年了,司马光竟然一心守旧,坚决维护什么三纲五常,硬是以谋杀亲夫之罪,将阿云重新逮捕,处以死刑,此举实在令人唾弃。
不过案件归案件,即使知道这件案件的整个来龙去脉,又跟吴先生有什么关系?即便吴先生是案主阿云的儿子又如何,吴先生还是吴先生,跟他成为一代大儒又有什么关系?”
金琦儿听他只顾着弄明白吴先生是为何有这么大的学问的,对阿云遭遇虽然持着宽容体谅的态度,但依然认为阿云有一定的罪行,不禁又是一恼,气愤地道:“我呸,你们这些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整天只知道什么家国大事,什么礼仪律法。
我金琦儿可不知道这些,也不想知道这些。什么法不法的,我只知道男人女人都是人,凭什么女人的命运就不该由自己掌握吗?
我就问你,若是换作你,你是这阿云,家中唯一的亲人刚去世,守孝期尚还未满,就被贪财的叔叔连哄带骗的逼迫自己嫁人,嫁人不说,十多岁妙龄,竟然要嫁给一个又老又丑岁数又大你好几十的人,一辈子就这样要毁了,你会不会愤起而反抗?
什么拜过堂了,就是夫妻,就算是夫妻了,凭什么男人看不中女人,可以休妻,女人就不可以休夫?
我呸,照你这么一说,是不是女人一旦嫁人了,就不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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