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快刀(2/3)
直以为血手中武功最为可怕的是阿史那千雪或者雷应雄,现在他才知道自己错了,原来这血手中最大的对手竟然是这无名。
雷应雄多年以前就以快刀闻名江湖,这次又杀了四神中的水神常四海,而阿史那千雪是阿史那烈云的妻子,当年自己曾经见过出手,在金成峰心中,这两人最为可怕。
而无名,虽然杀了魏中南,但金成峰却并以以为然
——以为这些年魏中南沉于女色,早已不具当年之勇,再加上,无名占据心理优势。
——真正高手对决,气温、风向都可以决定成败,更何况当晚无名直接在红玉处坐等大意归来的魏中南,所以金成峰并未将无名作为头号可怕之人。
而无名杀黄朝峰,却是偷袭而已,之所以能全身而退,还不是因为雷应雄后来赶到之因。
但金成峰确没想到,年纪如此之轻的无名刀法已快之此。
松海道人叹了口气:“好快的刀。”
无名眸子掠过一丝得意之色,他转过头看,突然看了阿史那千雪一眼,用突厥语突然来了一句:“茅山派的松海。”
阿史那千雪脸色一变,金成峰虽然也懂突厥语,但却是没想明白这无名说得是何意思,但金成峰听出,无名说这话确是好像有所强调一般。
只有阿史那千雪和雷应雄等人心中明白,无名的意思再明白不过——这个人就是云宥的师父。
无名盯着阿史那千雪,一字一句道:“今天我要证明,你——是——错——的。”转过头来,他相信他的意思阿史那千雪已然明了,你费尽心思的把云宥混入茅山,就是要学茅山武功,今天,无名就要在此当众击败云宥的师父——茅山派的松海道人。
所有的人此刻都静了下来,无名一刀就伤了青道人,这确是让人意料不及,但此刻却要挑战松海道人,这更让人无法预料。
松海道人平平伸出掌:“请。”
无名看着松海道人,突然摇了摇头:“我乃突厥皇室,阿史那烈云是我的父亲,请拔剑。”
金成峰神色一变,他不由自主地坐直了身子。
松海道人盯着无名,突然一笑“好,有志气,有点阿史那一族的样子。”
说完后,手往后一张,已有茅山弟子递上剑鞘。
松海道人手抚长剑叹道:“当年凉州一役,五师弟力挫令尊,令尊伤重后袄教余孽一拥而上,当时一片乱战,所幸睡神被大师兄所败,后又我一人力杀袄教十徒中的五人,这才平息了袄教之乱,自那以后十多年来,我除了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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