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不落要塞(二)(4/7)
名垂青史或者即将名垂青史的英杰在这里留下自己的足迹;
比蒙的大斗兽场,残忍无情,人们看不到沙土中滴淌下落的斑斑血渍,听不到奴隶角斗士的挣扎求生的嚎啕。
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极有天赋奴隶会被某位贵客看中买走培养成亲卫。
大多数人都会在某一天死在斗技中,或是掌声雷霆,或是无人关注,无论如何都是会死的。
傻子是乌尔巴兰一对秽垢夫妇的孩子,从小就被卖到斗兽场长大,从他十四岁第一次举起盾牌到现在,已经有五年了。
整整五年,以他在战场上扮演的角色,能活到现在堪称奇迹。
五年来,他目睹了无数同伴的离去,有的早上刚来,连名字都来不及问,下午便死在斗技中。
有的与他并肩作战,靠着傻子笨手笨脚的衬托获得贵客的垂青,脱离苦海。
傻子觉得那样也挺好,他知道自己没什么天赋,除了皮糙肉厚之外平平无奇,脑子又笨,除了当肉盾根本一无是处。
所以,如果自己的衬托能让伙伴离开这里,也是极好的。
当然,傻子也不是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不会被哪位客人看中,哪怕不是作为护卫,就算是清洁工或者苦力也行,至少不用冒着生命危险,饥一顿饱一顿。
这并不是他一个人的想法,斗兽场的所有奴隶角斗士拼尽一切死里求生,为的就是这梦中的时刻。
“喂!”
是的,
为的就是眼前这一刻!
少女一身淡粉的短裙,抱着肩膀,抬起精致的小下巴居高临下。
“你是不是傻呀?他们这么对你,你还把食物分给他们?”
竟然是那个美丽的魔法师。
“你张望什么呀,我就是在和你说话,你!你!”
她伸出白玉般的手指戳了戳傻子的脑壳。
傻子从未和这么漂亮的女孩说过话,也从未想过对方居然会来找自己搭话,一时间紧张的支支吾吾:“咱…咱……”
“咱什么咱啊?我看了你好几场比赛了,每次都冲在最前面,不怕死吗你?”
少女气势汹汹的样子,却不惹人讨厌,因为谁都能听出她话中的善意。
傻子知道这是个表现自己的绝佳机会,许多奴隶就是在赛后被挑战者们带走的。
如果回答的好,将自己力气大、抗揍之类的优点都说出来,把愚笨、吃得多的缺点藏起来,或许就能有机会让这个魔法师小姐带自己走。
只是很显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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