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致命打击(1/3)
严格来说。
格洛克17真的是一把非常优秀的手枪。
这把枪设计之初,抛弃了传统手枪的曲线型设计,采用了看上去大概是方形的设计,整体看上去变得相当简洁。
实际上这样的设计十分符合实战应用,便于随身携带和使用。
手枪握把与枪管轴线的夹角比任何手枪都要大,这个角度是根据人体手臂自然抬起的瞄准姿势与身体的角度而定的。
因此几乎不用瞄准便可举枪射击,这样的设计在突然遭遇的近战中瞄准反应速度特别快而且准。
可以说把手枪本来就在空间狭小内的优势发挥地更加淋漓尽致了。
然后就是双保险的设计让格洛克17应对突发情况能够更加快速地开枪。
所以沈飞拿到瑞克的手枪后根本就没有考虑过保险的问题,换枪时的动作也变得非常自然流畅,增加了射击时的节奏感。
就是这种节奏感让沈飞对格洛克17的实战印象好了不止一个档次,有种越用越舒服的感觉。
只能说能成为世界名枪是肯定有原因的。
他拿着格洛克17,通过楼梯缝中间的空隙观察下面的情况,没有看到人,然后贴着墙向下走。
楼道CBQ最考验一个人的反应和窥视能力。
沈飞算不上身经百战,但与生俱来的战斗直觉让他对窥视的动作相当熟练。
而且形成了自己的习惯和节奏。
因为下楼是走边先出去,所以沈飞使用了双手握枪的姿势,他的左手单手也能打,但没有右手这么灵活,双手速度没有单手快,但胜在稳定。
敌人虽然不强,但多少掌握一些战斗经验,并且知道沈飞等人位置所在,甚至开了提前枪。
沈飞刚准备窥视,几发子弹就打了过来,但幸亏墙壁不是铁的,而土,所以子弹嵌进了墙壁,并没有形成流弹。
不过他们的枪和子弹都很老,就算形成流弹,恐怕也形不成多大的伤害。
“谢特……”
沈飞本能地后退了半步,接着飞快探出视野,两枪将敌人击毙。
开提前枪有好有坏。
提前枪的节奏和时机掌握的好,是非常厉害的,甚至能够让敌人一枪都开不出来。
有些优秀的突击手和精确射手可以凭借优秀的提前枪时机打出非常显着的效果。
敌人最大的感受就是,对方明明是一个人,却好像有好几个人跟他们战斗似的。
而坏处也很明显,提前暴露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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