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坏我大事(1/3)
“行了,你不必多言,我让你备好的东西,不许疏漏,另外,德远抵达之时,你随我一同前往相迎。”
宇文轩虽然不甘心,可是却不敢违逆父亲之言。
“父亲,孩儿知晓了。另外,咱们不用与王范两家先行传信么?”
“不必!”宇文师瑗摆了摆手,“若是他们识时务,自然能够安生,若是不服气……这一次,德远可是带着杀气来的,自然需要有祭旗之人。”
王次翁入宫一趟,等他走出了宫门,总算是松了口气。
从北地归来,他这颗心就没有放下来过,唯恐什么时候就被陛下给惩治了。如今,他改头换面认了新大哥,自然是一片舒畅。
至于秦桧等人会不会针对自己,又不是没大哥罩着,怕他作甚?
若是现在秦桧站在他面前,他只想说一句话,“以前我没得选,但是现在我想做个好人。”
“以后,你别和我联系了,我怕陛下会误会!”
第二天一大早,秦桧欢欢喜喜上班来,刚刚让人弄了茶点想要吃一口,便是有一份圣旨传了过来。
按照正常来说,皇帝自个是没有资格发圣旨的。如果是皇帝自己发的圣旨,为中旨,法律效应不强,或者从某个角度讲,本就是不合法的。当然,这也分情况。
如果事情不大,下边儿按照旨意办事儿就是,也不一定所有人都会和皇上对着干。
可是,如果想要正常发圣旨,那就麻烦了。
皇帝想要下发一个圣旨,要先把自己的意思传达给中书省,由中书舍人草拟。如果中书舍人觉得皇帝是在扯淡,可以拒绝拟旨。这样的事儿,在大宋不要太多。
如果皇帝不愿意,可以让次舍人拟旨,但是,这次舍人同样有‘封还词头’的权利。
理论上来说,如果中书省达成一致意见,便可以将圣旨扼杀在萌芽状态。
草拟之后,皇帝先看看是不是这意思,如果没问题就签字画押,而后将圣旨由中书省宣行。
中书省这边儿的头就是宰执,所以宰执的权利过大,对于皇帝来说绝不是好事,这也是皇权与相权相争的根本所在。
这边儿顺利通过,圣旨交给门下省审核。
门下省的给事中如果觉得圣旨不妥当,同样有驳回诏书的权利。
大宋律明文规定,‘若政令有失当,除授非其人,则论奏而驳正之。’
如果给事中这边儿也通过了,门下省没问题,就可以交给尚书省去宣发执行,这便是三省制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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