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决斗(3/5)
”
约翰见状,怒不可遏:“来吧!磨蹭什么?”
前戏做足,张哲翰现出蜻蛉切。
自从换了身份,他打定主意不到万不得已不再使用霸王枪和鱼肠剑,那已经是“张翰”和“张哲翰”的标志,无论怎么变脸,这两件武器一出,百分之百会被人认出来。
公证人啰啰嗦嗦宣读决斗规则,宣布决斗开始。
约翰怒喝一声,挥刀向前冲来。
还没等他靠近,6米多长的蜻蛉切已迫近,一招大漠孤烟直奔面门。
约翰赶忙回刀格挡,两人战在一起。
第一次使用这么长的枪,张哲翰还有些不适应,不过几招下来就得心应手了。
除了重量和长度之外,蜻蛉切和霸王枪最大的不同是枪杆的韧性,蜻蛉切没有霸王枪重,却弹性十足,使枪尖更加变幻莫测。
虽然同为山弥境,但高家枪法明显要优于西洋刀法,一寸长一寸强,以长欺短,以快打慢,约翰也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
最要命的是,蜻蛉切自带“吸髓”功能,只要武器一接触,就能吸取对手体力补充持枪者。
所以张哲翰越打越精神,约翰越打越颓废。
既然是稳操胜券,那就拿他练练枪吧,正好也习惯习惯蜻蛉切。
张哲翰把高家枪法从头到尾使了一遍,从第一招大漠孤烟到最后一招回马枪,杀得约翰满头大汗。
高家枪法枪势连绵,加之蜻蛉切的变幻莫测,约翰根本就找不到机会蓄力发招。
明明知道下一招是什么,却还是左支右绌,毫无办法。
安娜也是第一次见张哲翰使用新枪,看着长长的蜻蛉切在空中划出好看的弧线,兴奋得一会儿鼓掌,一会儿尖叫。
第二遍高家枪法打完,张哲翰突然变招,金鸡乱啄、踏雪寻梅、雨散寒芒连续使出,约翰瞬间感觉一大片枪尖寒光闪闪,覆盖而来,慌忙舞出一片刀花护住全身,一时间叮叮当当的撞击声不绝于耳。
张哲翰玩得有点腻了,举起长枪,枭雄盖世、伏虎式、三花聚顶接连攻出,6米多长的刚韧枪杆幻化出一片弧光,连续向下劈砸。
约翰别无他法,只好像藤原纪香一样,双手举刀奋力上挡。
“当!当!当!”
蜻蛉切枪杆的弹性使劈砸的速度和频率比霸王枪快了许多。
约翰双臂哆嗦,虎口被震出鲜血,两脚陷入橄榄球场的草坪里。
“当!当!当!当!”
张哲翰得势不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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