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秋税(2/3)
士绅早就通过各种手段暗改自家田地的等级。
这样地方收上来就只有七万石,缺了三万石,缺的这三万石,朝廷自然不肯,地方官为了保住乌纱帽,只能全县进行摊派。
摊派也是讲究等级的,而地主士绅们在第一轮的缴税时,就已经逃避过一回了,他们的税被转嫁到了农民头上。
如今再摊派,原本二等田被转为一等田的农民,就以一等田再次被摊派,而且是年年如此,且愈演愈烈,逐年加重摊派。
农民交完了田税,后面还有劳役,还有马税,还要交丁税,还有牛酒税,还有摊派劳役,朝廷还时不时的加饷银。
加上地方税吏的粮耗等等敛财手段,一个有十亩田地的五口之家,一年下来,不说盈余,能温饱就不错了。
这些还是在风调雨顺,且农民无病无灾的勤苦耕种下才能混个温饱,要是灾年,那就真的是要了老命了。
在朱翊釴和隆庆帝以及陈志高拱等人的商谈中,就马税这个永乐帝一拍脑袋决定的税种进行改革。
原先的马税,分为官牧和民牧,明太祖朱元璋规定,北方一户养一匹马,南方十一户共养一匹马,如果每年能生一匹马驹,则免去牧养农户该年之徭役。
但是,这些毫无经验的农户,如何会养马,而且马畜并非只是喂养草料就可,如果照顾的不仔细,马匹受伤甚至是死亡,那对农户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朱元璋时,养马还只是自愿,而到了朱棣这个征塞狂魔,就变成了强制,规定拥地五十亩的必须牧养。
朱翊釴提出必须停止这种强制农民养马的政策,一来加重农民的负担,二来农民牧养出来的马,并不适合用来当战马。
为这些不适合当战马的马,搞得百姓怨气冲天,损人而不利己,必须予以杜绝。
隆庆帝同意了朱翊釴的提议,认为应该重新恢复太祖时的自愿原则,不再强迫百姓牧养马匹。
同时朱翊釴还提出,杜绝摊派劳役,且进行年甲制,规定每户男丁两年才可被安排一次徭役。
再对流放制进行改革,以后的罪犯将不再进行流放充军,而是就近进行劳役服刑,用罪犯来填补年甲制出现后的徭役亏空。
地方官需统计徭役人员缺损名额,由府省安排调度需流放服刑人员增补,牢狱服刑犯也需进行徭役服刑。
朱翊釴所做的种种决定,为的就是减轻农户的负担,甚至以后大明进行全国牌照法施行,商税增加之后,可能会出现雇佣农户进行土木作业。
在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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