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控诉后的翻供,高潮渐起!(2/3)
过这种场合,可是郑方也清楚,自己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
对于别人来说,这场审判是一场见证,甚至有人抱着看热闹的心理来参与这场庭审。不论谁对本次审判不当回事都可以。唯独郑方不一样,因为这是一场关于他生命是否存续的审判。
死刑案件,一直是刑事案件中最引人注目的案件。对于死刑,也一直有着激烈的争论。不论是提议废除死刑的,还是提议保留死刑,各种观点背后,都有着充足的理由。
对于被害人一方、社会公众来说,杀人偿命这本是天经地义。对于被告人一方来说,被剥夺生命,是残忍到极致的惩罚。对于司法机关来说,死刑案件是不能犯错的案件。人的生命的消亡是一个不可逆地过程。如果死刑案件犯错,将无法补救。所有的正义都是有代价的,对被害人的正义,需要建立在死刑案件完全正确的基础上。如果死刑案件不能保证判决正确,将是对正义的又一次侵犯!
“我……,我叫郑方。我没杀苏玲。我跟苏玲以前处对对象。我……我,我结婚后就没跟苏玲联系过。”尽管是结结巴巴,郑方还是做出自己的辩护。
“在办案机关的笔录中,你关于婚后仍与苏玲有联系,并于今年5月初将其杀害的陈述是怎么回事?”董倩问道。
对于郑方的翻案,董倩早有准备。一方面在送达开放庭通知时,董傅曾经提审过郑方,对于他的认罪态度有着一个初步的认识。
再者,田诗在审判起诉阶段的无罪观点,董倩也是听取了检察院的介绍的。在开庭之前,对于案件的研判中,董倩就得出了这个案件一开庭郑方一定会翻案的判断。现在果然应验了。
既然郑方的翻供早在董倩的意料当中,那么对于这一情况的出现,董倩也早有应对之策。那就是对卷宗资料有关情况进行核对,然后要求郑方进行解释。
刑事案件与其他案件不同的是,卷宗资料往往体现着一个案件的办理质量。民事案件中,因为具体纠纷的情况不同,给了各方当事人发挥的空间。刑事案件则不一样,卷宗资料给各方发挥的空间不大。不论是公诉人,还是辩护人,在卷宗内的案头工作一定要过硬。
董倩早就把整个案件的卷宗都熟悉了几遍。她知道,在之前的办案过程中,公安也好,检察院也好,把郑方的口供固定得非常好。这些基础工作,让郑方在本案中翻供的成功性微乎其微。
唯一需要顾忌的人,就是自己的老同学田诗。不过,董倩相信,田诗不会把办案的重点放在郑方的翻供上。口供已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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