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上门听取辩护意见(2/3)
话,时间还是够的。”
“马哥,你的意思是……”袭峰认识到了马东生的用意。
“有罪辩护,对于事实没有太大的异议的话,只是确认一些从轻减轻情节,那么即使是郑家村碎尸杀人案这样的复杂案件,三天的时间也是足够准备的了。可要是对事实有异议,那么这个时间就肯定不够用了。”马东生说道。
“马哥,你看田诗现在还没有过来,她是准备无罪辩护?”袭峰问道。
“十有**是这样的。所以,我们不能再这样等下去了。”马东生说道。
“我们不等下去怎么办?该取的笔录也取了,该复核的资料也复核完了。难不成现在把案子起到法院去?”
“不,不,我们会把案件起上去的。不过这之前,我们要与田诗去谈一谈。”
“谈一谈?”
“是的,谈一谈。”
“我们找她谈什么,是让她放弃无罪辩护吗?”
“那倒不是。如何辩护是律师的权利,我们不能干涉。可是如果对方是无罪辩护,我们也应当听听。这是对案件负责,外面都说我们公检法是一家,这话也对也不对。都是政法机关,从这个角度我们是一家。从我们职责来说,我们又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所以这个案件我们不能只看公安机关送上来卷宗,我们还要听听来自嫌疑人一方的意见。尤其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这本身就是我们的职责。”马东生说道。
“马哥,你办这个案件可是与你一贯的作风不符呀。”袭峰说道。
平时马秋东办案一直非常强势,从未看到他主动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这次不知是为什么转了性。
“什么叫与平时的作风不符呀。平时我也很注重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不过,我要听取的是有效的辩护意见。那些套话,不过是浪费我的时间而已。对于这些浪费我时间的人,我能有什么好脸色。”马秋东说道。
实际上,马秋东的话不是没有道理,可也有些强人所难。刑事案件并不是每件案子都有很大的辩护余地。事实上最普通最简单的案件,才是司法实践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你让律师对一个简单、普通案件发表什么特别独到的见解,这也是为难律师。
但任谁整天在听那些没有价值的辩护意见,也会有些不耐烦。马秋东是老检察官了,经他手办过的案件也有上千件了。什么样的辩护意见他没有听过。你要是发表一些他没听过的辩护意见,难度还是很大的。
“这个田诗可还什么都没说,你觉得她不会说那些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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