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遇刑案(1/3)
在22岁之前,郑平的人生与法律职业没有任何关联,生长在中国北方的一个城市,那里风景如画,四季分明,生活压力不大。大学毕业后,郑平被分配到宣传部门成为一名公务员。公务员的收入并不多,但胜在稳定,满足生活需要是足够的。
那个时代中国北方正经历着经济转型的阵痛,每个家庭都有下岗职工。比如说郑平的父母也是下岗职工的一员。可以说,全家人当中属郑平的收入最多最稳定。
公务员身份,成为郑平的一个光环。那个时候到处都是失业者,不论年龄,大家都在承受着就业压力。唯有郑平在这个本应是找工作的时候,提前进入了享受人生的阶段。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因为父母都是下岗工人,虽然郑平本人的条件还算不错。但一听到家里的情况,多数姑娘还是选择了放弃。对于这一点,郑平倒没有太在意。那个时候我还年轻,不着急结婚。郑平也相信,家里的条件会一天一天好起来的。
转变发生在1999年,领导安排郑平写一篇旅游产业的调研文章。本来也就是应付差事的文章,郑平却是过于认真,写了总共两万字,直接引起了市领导的注意。现在想想,这篇文章的质量也不是很高,可能市领导是根据上交报告的厚度把这篇文章挑出来的吧。
领导看着文章,也是一时兴起,直接作了指示。领导的一个指示,可在区里引起了大的波澜。区里的领导专门找到郑平,谈起了这篇文章中的设想,特意交代了市里领导的重视,并提出指派到基层旅游资源丰厚的乡镇工作,为全区整合旅游资源整体战略提供样本。
当时的郑平还年轻,对于基层情况一无所知。既然领导这样重视,郑平顿时热血沸腾,一口答应下来,准备到乡镇大展拳脚,做出一番事业来。
到了乡镇,郑平算是傻了眼。这里一无资金,二无人员,青山绿水倒是有,可是产权关系错综复杂,你想发展旅游,事情还没有眉目,产权人就找上来让你掏钱了。
钱,基层政府哪来的开发资金呀,还不是要指望上级想办法。而那个作出指示的领导,也许是兴致已过,后期没有再提出过相关指示,也没有追问过以前的指示是否得到执行。领导不过问,旅游开发的事情就放了下来。
旅游开发的事情放下来,郑平却是回不去了。区里的宣传部门,那是好地方。郑平前脚刚走,位置就被别人占了。留在乡镇,郑平又是临时下派,没有正式职务,更是挂职的闲人。
郑平也从原来的热血青年,直接变成了无事可干的闲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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