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调查取证(1/3)
安静正在不知所措的时候,听见院门外刹车声,她和沈梅都以为是安刚又开车回来了,也没出卧室观察。听见院外的敲门声,已经下班在家的安母去打开了院门。
李延站在院门口问道:“阿姨您好,请问安静在家吗?”
安母并不认识李延,对面前这个小胖子有些警惕的问道:“你是谁?找安静有什么事儿?”
安静在室内听见了李延的声音,连忙出门说道:“李延来了,快进来吧。”
又对自己母亲说道:“妈,这是我同学李延,在公安局上班,是我请人家过来帮忙的。”
安母更加狐疑了,但没好意思当外人面多问。礼貌的请客人进屋,自己去厨房准备晚饭了。
李延没有进屋的意思,示意安静出门说话。安静尾随李延出了院,李延望了眼室内,问道:“人怎么样了?”
安静郁闷的说道:“她把自己洗干净了,内裤也洗了。”
李延惊讶的“啊”了一声。吉普车上的杨洪涛和白霞也听见安静的话,也是惊的跳下车来。杨洪涛有些无奈的说:“白霞,你和安静进去和被害人聊聊吧。”
李延给白霞和安静互相介绍了一下,安静带白霞进了屋,杨洪涛和李延又回到车上等待。半个多小时后,白霞回到了车上,在和杨洪涛对视的过程中轻轻摇了摇头。
李延心道:“完了,完了。”
杨洪涛示意白霞讲一下情况,白霞组织了一下语言说道:“实质上的证据采集不到了,仅凭被害人的陈述恐怕很难给那两个施暴者定罪啊。”
杨洪涛问道:“你听被害人陈述的细节,符合违背妇女意愿的特征?”
白霞点点头道:“嗯,被害人喝了酒,刚开始受侵害时有些神志不清,后来想反抗,被两个施暴者压住了手脚。”
法律意义上的“强奸”,又叫强制**,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进行**的强制性行为。强奸行为的实施者通常采取某种足以使另一方无法反抗、不敢反抗或是不知反抗的手段,违背对方意志与其强行进行**行为。
性知识缺乏、性观念淡薄、滥用酒精等都是强奸犯罪的诱因。强奸行为侵犯了强奸受害者的性权利,造成其身体与精神的巨大伤害,严重损害了强奸行为承受者的人格尊严 。强奸行为会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与心理上的长期和严重影响,并且和其他女性相比,在儿童期和成年期遭受性暴力的妇女更易于试图或者是实施自杀 。
白霞接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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