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警民共建(2/3)
故意伤害罪:如果袭击结果导致武警部队的哨兵身体受伤,那么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妨害公务罪:如果袭击的行为妨碍了武警部队的哨兵执行公务,那么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
袭击军警罪:如果情节严重,视为对国家机关人员使用暴力,严重损害国家机关职能的行使,也可能构成袭击军警罪。
但是,具体的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包括行为的动机、手段、后果、伤害程度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刑事责任的认定,通常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进行裁决。
不论是哪一种,如果真较起真来,侵犯哨兵那四个人最轻的处罚都得行政拘留。
可真是那样追究起来的话,警民关系也就会非常紧张了。薛向东明白刘海洋大队长考虑的很全面,这件事情如果处理好的话,警民关系也许会更融洽。毕竟都在一个镇子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得饶人处且饶人。
派出所的两名民警见双方达成了和解,便告辞离开。水泥厂副厂长恰到好处的安排人送来了一车厂里自产的饮料,刘海洋也让副厂长领回了被消防官兵们暂时扣押的十几个职工。
副厂长还邀请消防官兵们参加职工运动会,除田径,三大球(排球,篮球,足球)比赛以外,特意增加了一项拔河比赛。
刘海洋没有立即答应,但表示参加地方活动,需要经过大队党支部集体研究后报上级批准才可以。副厂长表示理解,希望能尽快得到答复,便带着十几个职工离开。
待水泥厂的人员离开后,刘海洋立即询问卫生员:“战士们的伤到底怎么样了啊?”
卫生员回答:“无大碍,几天就能好。”
刘海洋闻言才算彻底放下心来,又对众人问了一句:“谁想到的安排水枪参战?”
有知道实情的战士立即答道:“一班长安排的。”
此番混战,薛向东是出尽了风头,武力值爆表不说,还能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安排人利用各种装备合理打击敌人,说他有勇有谋可真是当之无愧啊!
刘海洋在接下来召开的支部会议上对薛向东的表现是极力称赞,建议为其报请支队嘉奖一次并提前晋升为中士警衔。支部委员一致同意,经全体党员大会通过后上报支队。同时在电话中上报的内容里还有此次化解警民矛盾的过程,与接下来警民共建的想法。
支队很快回复了训练大队,同意警民共建的做法以及对薛向东的嘉奖,待训练大队正式呈报文件时下发嘉奖命令。
刘海洋立即联系了水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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