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汪鑫案疑点重重(2/2)
,说:“你们不能光凭一句话,就认定我的当事人袁宝璟是主谋啊,你们得有证据啊!杀汪兴的佣金谁给的,谁提供的?”可是衙门那边调查显示,没有办法证明袁宝琦那个钱是从袁宝璟的账户挪走的。那个时候的袁宝璟也没有提过什么十八万,而且袁宝琦也没说过袁宝璟给过他钱。
所以啊,这笔录是乱七八糟的写了很多,这钱到底是咋来的,到最后也没整明白。
那当时一审是怎么判的呢?五个月之后,在零五年的一月十三日,一审正式宣判,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死刑。袁宝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当时老袁家的人啊,全都都懵了,就因为一句模棱两可的话,四个兄弟,三个被判死刑,还有一个被判死缓。
袁宝璟的判决书下来之后,当时就震惊了很多人,包括媒体那是铺天盖地的一顿报道啊。袁宝璟的律师叫刘家忠,听说之后都急眼了,这不开玩笑吗?那该怎么办呢?赶紧准备二审翻盘吧。
刘家忠就准备了六条理由,老狠了,都有啥呢?
第一,衙门证据里边,这个枪只做了是否能击发的一个鉴定,但并没有确定到底袁宝森是不是拿这支枪打死了汪鑫。
第二,现场有一把带血的折叠刀,这个折叠刀的血到底是谁的?衙门那边当时的解释是:“这刀已经发还给受害者家属了。”
第三,现场遗留的血迹,只采取了样本,没有公布鉴定结果。衙门那边是这么解释的:“样本不知道跑哪儿去了。”这玩意儿怪了,赶巧了,丢了。
第四,杀害汪鑫整个过程只有短短几分钟,为什么现场有五个烟头?咱们前面说过,杀汪鑫的整个过程一分钟都不到,为什么能有五个烟头?
第五,汪鑫当天的手机没有做通话记录的调取。汪鑫的女儿是最先到达现场,据她描述来看,汪鑫尸体那个位置跟警方后来勘察现场的位置是不一样的。
你说这么多的疑点,一审就给直接判了,到底真相是什么呢?各位看官老爷,我们下集精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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