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 向银行追责(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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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坐一下。”
陈长安开始翻阅资料。
何晓光站在办公桌前汇报:
“陈长市,我还是给您介绍一下吧,有助于您了解情况。”
“这个账户的开户时间,是2009年12月15日。在2013年1月11日之前,这个账户不存在转账记录,等于没启用过。”
“2013年1月11日,发生第一笔转入记录,资金来源是瑶安扶贫基金会的专项账户,共转入五千万。”
“从2013年1月12日开始,有人每天从这个账户转元出去。”
“累计转了102次。”
“共转出资金元,剩余本金元。”
“对方这么操作的意图很明显,把每天的转账额度控制在5万以下,就是想规避有关部门的监管。”
“昨天下午3点46分,有人想一次性把剩余的四千多万转出去,触发风险监管,一直卡在审核阶段。”
“刚才唐院长打电话要求我行对该账户实施冻结,我行已经执行完毕。”
“具体情况就是这样。”
陈长安边听边看,何晓光所陈述的内容,跟流水清单一致。
目前可以看到的总体损失,就是元。
陈长安收起资料问何晓光:“当初冉秋橙去你们银行开户时,有没有提供韩思瑶的授权委托书?”
“今天我初步调查了一下,没有授权委托书。”何晓光回道。
陈长安责问:“那你们为什么给她开户?”
“冉秋橙出示了韩思瑶的身份证,再加上当年我行有吸储任务,导致个别工作人员压力大,给客户开户时把关不严,让冉秋橙钻了空子。”何晓光摆出一脸遗憾的姿态:“相关的工作人员,去年已经辞职,现在我们想追责也难。”
“那这510万损失,谁来承担?”陈长安问。
何晓光顿时头皮发麻:“陈市长,我行肯定不会承担这个损失。冉秋橙固然有盗用她人身份信息开户的嫌疑,但也不排除韩思瑶确实有授意冉秋橙开户的可能性。否则,冉秋橙为什么能拿到韩思瑶的身份证?”
“你们违规给客户开立账户,这是一个独立事件。至于冉秋橙为什么能拿到韩思瑶的身份证,这又是另一个独立事件。”
说着,陈长安把目光投向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唐顺泽。
陈长安问:“唐院长,从法律角度看,这是不是两个独立案件?”
“没错。”唐顺泽起身回话:“从法律的角度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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