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法律与伦理(1/22)
陈长安回到家里,一进门就看到老太太在吃早饭。
是的。
就是早饭,不是简单的早餐。
桌上摆着一只油光滑亮的风味烤鸡,一盘红烧肉,一盘辣子鱼,外加一碟黄瓜丝,一碟油爆花生米,以及一瓶茅台酒。
有酒有肉。
老太太的那吃相、那坐相也是令人震惊无语。
她抬起臭脚丫子踩在椅子上,膝盖撑着右肘,手抓烤鸡撕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地再嘬上一口小酒,发出滋溜溜的声音。
说她是没经历过文明洗礼的土匪吧,她又活在21世纪。
喊她丈母娘?
陈长安也实在是喊不出口。现在陈长安总算是体悟到了韩思瑶拒绝认亲的心情。就眼前这风景,确实是有碍三观。
“您从哪弄来这么多菜?”陈长安上前问话。
从陈长安开门进来的那一刻,老太太便抬眼瞄过。
她爱搭不理地回道:“你真当我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乡下老太?你们不给我做,我还不会买?真是好笑。”
“风味烤鸡,全城只有一家店有。从景澜小区打车过去,需要15分钟,您自己去买的?那您跟我说说,那家烤味店叫什么名字?”陈长安含笑追问。
老太太自顾自地嘬上一口茅台酒。
不慌不忙地说:“你不给我买,有人给我买。”
“所以,您大老远地跑到这来闹,是有人在背后支持您?”陈长安也懒得跟老太太兜弯子,直切问题核心。
老太太回道:“你管我后有没有人支持,我来我女儿家,犯法?你和那个白眼狼把我撂下不管,你们这样做才是真的犯法!知法犯法,别以为我不懂!”
看样子,老太太这波骚操作,是真的有人在背后怂恿。
既然她不说。
陈长安也懒得再追问。
陈长安直言:“您开个条件,到底要我怎么做,您才肯敢过思瑶?我说的放过她,是说以后永远都不再打扰她的生活。”
“把这套房子,过户给我儿子。”老太太理直气壮地说:“你娶我女儿的时候连彩礼都没给,好多账我都没跟你算。”
“行,我可以给小舅子一套房,您能不能保证以后不再打扰思瑶的生活?”
“就凭一套房就想把我打发掉?想什么呢你。”
“那您还有什么条件?”
“刚才我已经说了,这套房子是彩礼,你也说了行。那你们之前一直住在这里,就等于是住在我儿子家!你们住了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