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 如今只能走第二条路:凑银子赎人!(1/3)
都察院左都御史蔡允正此刻在家里是焦头烂额。
蔡允正为正三品督察御史,为官清廉,刚正秉直,“纠劾百官,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被朝野内外誉为两袖清风第一人。
都察院权限很大,各级官吏若有败坏官纪者,甚或学术不正之辈,皆可径直向皇帝奏劾。每一位御史皆具单独上弹劾奏章之权,既能公开当面劾举,亦可密封上奏。都察院亦负有会同吏部于朝觐与考察大典时,对官员是否贤良、有无贪赃渎职违纪等加以察知,并提出处置意见之责,对五品以下官员可开具考语, 对四品以上官员的“自陈”提出意见,且有责会同刑部、大理寺共同会审重囚要案彼时称为三法司,威仪权重。
此外,御史还可进行诸多活动,皇帝可直接派遣某一御史在京内外专门审理或监理某事,称为"奉敕”或“各专其敕行事”。都察院还可依据需求,派遣御史们外出就某些专门工作进行监察,如刷卷、巡视京营、在省级和中央级的科举应试中监考、巡视某些国家部门,或者管辖财粮较多、消费巨大且弊症显着的部门,以及巡视仓场、内库、 皇城、学校、漕运、屯田等,可谓无所不包。遇有战事,可派御史监军记功,若发现地方官府在审理案件中存有冤屈不实、不遵律法之处,亦可调阅案卷, 提审罪囚,从各个层面各个方面维护皇权利益。不过通常情况下,御史仅能将了解的情况与处理意见奏报给皇帝,无权直接处置。御史们的纠劾,不许以繁琐细微之事滥奏敷衍塞责。奉敕或奉派出去监理某一事务者,回京后应向都察院汇报工作,都御史可对所属御史是否称职作出评语上奏,但凡御史犯罪则加三等判处,若有赃私则从重论处。
所以,各级官员对御史平日都敬而远之,担心一个不小心被他们抓住小辫子。蔡都御史对自身也要求极高,行为谨慎。平日也乐得清静,与各官员交往甚少。
虽然同级官员大多三妻四妾婢女无数,但这蔡都御史家中只有一妻一妾。正妻廖氏无所出,每日只吃斋念佛。妾氏秋纹原是廖氏陪嫁,后来收了通房。生了一子一女。儿子便是那蔡先文,自生下后便送给廖氏抚养,一家人都视为心尖一样。而这蔡先文也自小恭顺有礼,品学兼优,颇有老爹风范,小小年纪便已经是承宣布政使司都事,前程不可限量。
而与铖王府的联姻,一个是郡王侧妃之女,一个是正三品朝廷大员之子,两人品貌相当,郎才女貌,本以为是天作之合,却横生变故!此刻铖王还在宗人府羁押,未来儿媳在教坊司,儿子整日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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