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个故事:凶手是那个作家6(1/3)
既然每个人都有可能,刘嘉颖当然也是非搜不可。
虽然是强奸杀人案,但是……没有留下痕迹不是吗?又是“死者疑似生前遭受过强奸”,搞不好凶手只是弄了个棒状物……这年头什么变态都有。因此,不能因为尚未破解的案件被定性为强奸杀人案,就默认凶手是个男的。
我看着屏幕。刘嘉颖的笔名是……悬铃花?与这个创作公寓同名诶,不知道是她蹭热度还是她爸爸也有赞助这个基金,如果是后者的话,那还要他爸爸介绍什么,自己参股的产业,自己的女儿,直接送进来不就得了。可能他们那个世界的人,用的都是商业社会的法则吧,什么事情都搞得程序感满满。我继续搜索着关于她的作品和新闻。看起来……她混的也挺一般,有那么富有的老爹撑着,却还是只出版过一本小说,报纸上也未见连载,只在一些非主流杂志上偶尔发一些短片。
这个傻大姐出国留学都留了些个什么嘛。
在窗子遮阳棚下躲雨的知更鸟叫了几声,使我回过神。想想自己觉得有些可笑,对于刘嘉颖这类人来说,写作就是随便玩玩,日后都是要回归家庭——继承家族事业的。果然嫉妒令人扭曲,让我有了打趣她的胆量。
话说回来,说不定这个家伙有用各种笔名秘密发刊、出书的恶趣味,市面上偶然出现的一本、几篇低质量文字,只是她掩饰自己的工具而已。她可以不用考虑生计,随心所欲写自己想写的题材和内容,也有大把的脱产时间,所以万一有些实质上的成就,也不是什么意料之外的事情。
大大咧咧的人的外表之下,掩藏着极致黑暗的内心世界……
多么经典的悬疑小说人设。
下午三点半,我完全没有写作的心情,仰躺在床上,兴奋不已。
就在这个房子里,有人是强奸杀人犯诶!看我不把这个人揪出来……
且慢……说不定,说不定这个文字录入器的主人,只是仿照时事新闻,把自己作为其中的凶手所进行的心理练笔……那就毫无意义了。即便丢了这个东西,也没什么影响,只不过是练笔小本子而已,大不了新买一个文字录入器登录,我手上这个就相当于是一个“死机”,直到有人再用这个机子创作,否则它就是个废品。
我心中默默祈祷,请让这部录入器的主人,是现在正在这所房子里的人吧。
正当我再次拿出抽屉里的记录器,想继续查看上面的内容时,响起了敲门声。
我紧忙把录入器塞到枕头下面。
“门没锁!”我对着门大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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