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恶意犯规,驱逐!(1/3)
冲突让比赛暂时中止,球员回到替补席,喝水的喝水,擦汗的擦汗,
格林还在地上躺着,队医在做处理,
球迷暂时放过他,目光注视着技术台,正带着耳机看比赛回放的主裁判,他的判罚某种程度上将决定比赛的走势。
现场鸦雀无声,等待着最终的结果。
时间过去好久,主裁判放下耳机,把哨子放在嘴边,
哔哔哔!
“湖人零号,二级恶意犯规!”
“奥特!”
裤子玛被罚下,没有任何悬念,大家关心的是格林会被怎么处罚。
“勇士23号,一级恶意犯规1”
轰!
安静的现场瞬间爆开。
“法克!”
“裁判是吃奥里给了吗?”
“难以置信,这是湖人主场!”
“垃圾!”
“黑哨!”
球迷暴动,小沃顿也很激动,找主裁判理论:
“他是故意的!”
“那是冲着伤人去的,就应该把他驱逐!”
主裁判摇头:
“是危险动作,但是无法判断是否是故意的,因为他起跳封盖,有连贯动作,这个很难判断。”
小沃顿大喊:
“不公平!他之前想要肘击没成功,这次又肘击,分明就是故意的,你这是纵容他犯罪!”
毕竟是主场,裁判还是很耐心的说道:
“我已经警告格林,如果再有危险动作,哪怕没有造成伤害,我也会驱逐他,并且向联盟申请对他进行禁赛。“
小沃顿终于满意,
裁判判罚要有事实依据,不能主观判断,
就像联盟有很多踮脚怪,很多时候都是罚款,或者严重点也就是禁赛1场,为什么呢?
运动员在奔跑、跳跃、急停的时候,会有连贯动作,是无法避免的,
就比如字母经常踮脚,他踮脚大部分是朝前跑的时候,腿部会有一个往前伸的刹车动作,这个动作有的人幅度小,有的人幅度大,
很难说是不是故意的。
裁判和联盟在面对这种问题的时候,不允许带有主观臆断,必须要有证据,而这种附带动作永远不可能有证据,是不是故意踮脚只有本人知道。
格林肘击的非常聪明,是从侧面高速奔跑过来的,那个动作自然连贯,裁判没办法给二级。
小沃顿自己也清楚,驱逐不太可能,找主裁判理论并不是要求主裁判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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