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从今天起,你的名字就叫霍格·咬骨!(2/3)
而能否合理使用麾下子民的价值对于领主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考核标准。
所以,它就是咬骨。
一百一十年前的咬骨之王兵败身死于特兰西亚后遗留于此的儿子.”
“孙子。”
翠丝纠正道:
“豺狼人活不了那么久,在黑暗山脉那种残酷的环境里它们的普遍寿命在35岁,即便是在外界的生存压力没那么大的情况下,豺狼人也不可能活过70年。”
“哦,对,孙子!这样更符合它应有的背景。”
墨菲迈开脚步,绕着眼前瑟瑟发抖的矮小豺狼人转了几圈。
他摩挲着下巴,拉长声音说:
“传说中的咬骨之王死于从污秽沼泽撤退回黑暗山脉的路上,但不管是人类还是其他种族都没有能确切的寻找到那位荒蛮王者的陨落地,那么在它当年兵败的时候,一直追随它的几个子嗣之一与咬骨氏族失散不得已留在特兰西亚。
它知道自己应该继承父亲征服大陆的野心,但无奈它缺乏力量与命运的垂青,只能竭尽全力拉拢本地的豺狼人。
但因为血鹫氏族的打压让它最终郁郁而终。
与本地豺狼人的混血使它在死亡前拥有了子嗣,高贵之血与凡俗之血的混合让咬骨之王的孙子失去了苔藓山谷那标志性的高贵皮毛纹路,甚至泯然众豺狼人。
可怜的咬骨子嗣既没有继承爷爷的力量,也没能继承父亲的遗志,但它与生俱来的聪慧与狡猾让它也在特兰西亚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小氏族。
它原本以为自己的一生就会这么过去。
但幸运或者不幸的是,变化无常的命运给了它一个机会!
它和其他被选中者一样,在一次失败的信使工作之后,终于借由耻辱的被俘而被推上了时代的风口浪尖
它已经感知到了命运的召唤。
它很害怕。
它不知道该不该接受来自卡德曼伯爵的善意,但它心里有个声音在告诉它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墨菲伸手放在了矮小的豺狼人肩膀,他低声说:
“为什么肯波特那个头大无脑的蠢货能当上军阀?凭什么它能无礼的夺取你辛辛苦苦维持的氏族?凭什么它能霸占你最喜欢的两个雌性?那个在安德玛丘陵自称为军阀的家伙既没有你狡猾,也完全无法理解它的所作所为会给本地的豺狼人带来何等灾厄。
而你已经亲眼见到了我麾下的勇士们的悍勇与无情,那只是我派出的先锋!”
吸血鬼指着一脸茫然的小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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