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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我喜欢就好(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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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黑色有那么点烂大街之外,选择其它颜色,还不至于彻底进入时代审美的鄙视链。

男人穿貂皮,现在是无比流行,但凡是家里有点条件的,肯定会买,装13神器,绝对有牌面的冬季服装首选,付鑫、付铁生、刘磊、朱峰、乔新华、海勇等等这一批人,几乎都是中短款的貂皮大衣。

本来是很暖和的保暖衣服,硬生生成为了俗不可耐造型产物的鄙视链最低端,现在还好,大金链子夹包搭配貂皮大衣,炮头搭配冬天也要想办法展露的纹身,绝对是这个时代东北男人对于形象气质的一种特殊追求。

魏涛不评价,重生之前的他就是没那个条件,不然也会一样装束,就跟十年后的精神小伙一样,又瘦又短的裤子,不穿袜子豆豆鞋,盖帘发型。

时代产物,能理解,无法接受自己去‘温故知新’,所以魏涛当前的装束,稳重之中带着休闲,不难看,还从千篇一律之中突显出来。

没办法,当前觉得好看就是冬天的貂皮貂绒,不穿这个的,会被别人觉得你审美有问题,像是魏涛这种,不会有人觉得他没钱买,一定是审美问题,他跟不上潮流。

他也不夹包,到是一些身上放不下的东西,陆江会拎一个类似文件包的皮包,里面会装零七八碎的东西,备用电池、充电器、万能充、钱包卡包。

他也没有大金链子,到是挺喜欢金子的,跟母亲有差不多的爱好,左手买了一块非常低调的百达翡丽经典款,怎么看也不是二十万这个价位的东西,右手的手腕上,找金店,他给提供了方案,给制作了一个造型匹配自己审美的黄金男士手链。

或许浑身上下,也就是这个手链,能让他找到跟这个时代审美融入的感觉,像是大爱马仕的腰带,百达翡丽的手表,这些东西普通人还不会太注意,就觉得魏总也挺有意思的,那手链挺有特点,有钱人啊,好几十克的金子弄个手链,项链它不香吗?

说实在的,魏涛现在是多少感知到了一点,如果不是进入所谓的上流社会,自己作为一个有钱有地位的人,自身的风格什么样,没人会诟病,相反多多少少还带着那么一点引领‘潮流’的意思,有些人学别人穿衣搭配,那魏总这个身份,肯定是有不少人学的。

我喜欢就好。

不必在意旁人的眼光,不会有人觉得你土,因为你是魏涛,是魏总,你使用哪款手机,会给人一种这款手机高端的感觉,有条件的肯定会换。你穿什么风格的衣服,有条件的会学习效彷,这就是有钱人的穿衣打扮风格。

他在燕京的百达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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