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有种名为宿敌的知己(2/3)
有尝到过霓凰族人的血液,这个被称为魔之眷属的隐族,隐于世间已经太久太久。或许只有和他们签有契约的奥斯皇族,可以找到并进入那座恢弘的遗忘之城,看到那群红发血瞳的强大种族。
这种血液入口时淡如清水,然后有淡淡的血腥铁锈味在口中弥漫,只是当吞咽入腹之后会有酒一般的温热在腹中升起,然后回荡全身。那股血液有着惊人的治愈之力,几乎在瞬间就渗入胃中随血液流荡全身,修复一切途径的损伤,果然不愧被称为是世上最好的疗伤圣药。
庆历四年春感受着几乎立竿见影的治愈之力,开口笑道:“却也难怪殊华大帝会找一个霓凰族的大祭司来作为自己的皇后,原来是随身携带了续命的良药,霓凰一族与生俱来的强大自愈能力与赤炎的使用,能成为魔之眷属也并非完全依靠那位逆天的族长。”
“不过。”庆历四年春微笑道:“假如你是个女子,我也不介意让你成为我的皇后。”
阡陌耸肩:“那让你失望了。”
“不过,你就不害怕我暗算于你吗?毕竟我们只要出了这里,终究还是此生的大敌。”
“能和你这样的家伙并肩作战,是我今生的荣幸。”庆历四年春大笑,“管他死敌不死敌,至少在这里,我们是抵背的战友,是可以托付性命的彼此。”
“虽然我此生从不反感背叛,因为我自己就曾经无数次背叛过别人,但是,但我从未在彼此合作结束之间背叛。哪怕结束的那一瞬间我便将成为他们的敌人,但在那之前我会对战友保持绝对的忠诚。”庆历四年春微笑,笑容强大而骄傲:“是的,我们注定会是此生的敌人,但是在我们拿起刀剑让彼此的鲜血满足兵刃嗜血的**之前,在这里我愿意与你击缶为歌。”
阡陌莫名微笑:“你这样的家伙,真是令人羡慕与恐惧。”
然后他上前伸出右手,重重与那个金发的男子交击手掌。
响声清越--在这个几乎被夷为平地的古城废墟中久久回响。
二人皆受重创,直接前去九宝莲灯处无异于自寻死路,所以在各自调息的时候未免会说一些闲话。
开口的是阡陌。因为方才近乎奇迹的作战中,他有着最多的不解:“为何兵器见到那块玉佩会突然那般作为?以身护玉是正常人都不会做的事情,更何况像她那样严谨完美的兵器。”
“而无论是她左手的星辰之力还是右手的日阳之力,都拥有在一瞬间破开红莲的力量。”
“但是倘若那样她手中的玉佩必然遭毁。“庆历四年春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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