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在那个时候我们都是温柔懵懂的孩子(3/4)
糯软香甜,更有泥土芬芳在其中,可谓佳绝。”
“若是大方之间,倒也可以取梨木炭,熟铜炉,炭内瓜外,以银铲夹取,也可做家中消遣,只是终归吃相不雅,难以登堂入室。”
葛生听得入迷,连小九也不禁心有所动,吃一个烤地瓜都能如此侃侃道来,有种将一生所求都放在吃之一字上的感觉,这样的人无论在哪里都不会惹人厌烦。
“至于我这倒是独门绝技。”庆历四年春说着自夸起来:“我在奥斯北方吃那里的叫花子鸡,却是用荷叶包裹,然后涂上几层湿泥。这本是叫花子用的伎俩,只因偷来家鸡无灶无锅,难以烹调,只能寻此方便法。倒是鸡肉鲜嫩无比,引人食指大动,后来我自己烤地瓜的时候想起此法来,便如法炮制,居然别有风味,令人爱不释手。不过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若不是遇到你,我也没有这等口福。”
小九心中一惊,暗道:这庆历四年春必是斯特人氏,却现在兰叶腹地,刚才谈论见识,似又是在奥斯住过一段时间,看他年纪不过二十,这般游历见识,纵然不知道他真实实力为何,但是恐怕绝对非同小可。
而庆历四年春估算时间差不多了,便用沙土灭了火头,被炙烤如同焦炭一般的泥团被他毫不介意地赤手拈出,轻轻捏碎坚硬的泥壳,然后用叶子包了一一递给葛生小九:“请用。”
葛生接过,只觉得浓香扑鼻,简直要馋死人不偿命,但是小九看了看他递过来的叶子,没有伸手,但是抬头:“你究竟是什么人!”
他清浅而笑,伸出手掌手心朝上,只见一团金色的火焰骤然在那里升起,跃动纠结着化为一枚金色徽章,然后递了过去:“想必你认得这个。”
那是一枚由火焰凝结出的徽章,但却可以抓在掌心,只有暖玉般的触感却一点也不烫手。
徽章只在中央斜画着一柄金色的剑,简约而干净。
但是小九的呼吸骤然急促。
她抬头,水蓝色的眼睛凝重起来,一点也不像之前那个任性娇憨的女童:“侠”
她抬手写下那个简单的字符,笔画钩角凌厉,蕴满金石的剑气。
这个字符原本不应该这样强大,只是小九知道他是谁,又该如何写这个强大的字。
“不是。”庆历四年春摇头:“在下并不是那位圣人的门徒,只是那位圣人的招牌很好用,而恰巧我曾经见过那位圣人,那位圣人也教过一点东西给我。”
“有人委托我前来作你的护卫,仅此而已。”他微微笑,笑容让人很安心:“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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