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叶家(1/4)
顾诚将小狐狸带了回家。
在顾诚的认知里,爹是这个小县城的一名普通农民,娘死的早,他没有印象,估计也是一个未开慧根,觉醒玄脉的普通人,他没有优秀的血脉传承,以后估计也是个普通人。
顾诚的家庭并不富裕,六岁到十岁,他都是靠爹娘留下的遗产勉强度日。十岁那年,他开始四处“打工”,然而不论是干小厮,厨子还是会计等职业,他的任工期都不超过三个月,原因无他,灾星嘛,寓意不好。
这也就导致了,他其实没有多少积蓄。每月十五月圆时要定期吃安睡药不说,冬天落一场风寒,存蓄就不多了。
至于农作用的土地,早就被某个地主抢走了。没用一分钱,就是欺负连反抗的资格都没有的顾诚。
他已经想好了,等以后攒够了钱,就离开青石镇,反正自己对这地方也没有什么留恋的,换个地方生活去,至少那里的人不会将自己视作灾星。
只是,为了救这只狐狸,似乎又要破费了……
他开始给白狐处理伤口,撒上了买来的药物,一想到掌柜满脸不屑地给他拿药的样子,他就想笑。
他边包扎,边自语道
“小狐狸,我没有人照顾,连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以后你要是伤好了,可以留下来陪着我吗?”
小狐狸眼神闪躲,似是在犹豫。
他顿了顿,眼眸中,闪烁着泪光。
“你知道的,我…很孤独。”
小狐狸挣扎了片刻,最后点了点她的小脑袋,勉强答应了顾诚的诉求。
但就这么一个的个小动作,却将“小鸟依人”这个词完美地演绎了出来。
顾诚见到这一幕,他的心难得的跳漏了一拍。
他不得不承认,这小狐狸,确实可爱。只是就这么简单的看着她,便让他一时间忘掉了所有不悦,仿佛她天生就有一种魔力,能够治愈不快,能够让人喜欢的魔力。
“等我出门,给你弄点吃的。”
顾诚出门,第一眼看到的是监察司得官员在押送犯人,或者说“妖人”。
妖人,是指由妖幻化为的人。
六个王朝中,唐虞王朝的禁妖令是最严酷的,妖族一律当斩,包庇,私藏妖族者与纸同罪。
之所以出台这么严酷的法律,是因为唐虞王朝曾三次因为“妖女”差点亡国。
三次…都为狐妖。
呵,明明是国君昏庸无能,贪恋美色,唐虞王朝的统治者却统统归咎于妖族的错。所谓红颜祸水,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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