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鱼随笔(4/9)
未必学到什么受用终身的本事,但不得不承认,大学让我暂时避开面对社会的残酷,最大程度保全了我对人生的期待。而且给了我一段足够充足的时间,开始发展爱好,比如码字写文。我阅读的习惯,来自于初中班主任发起的“一周一本名著,写一篇读后感,八百字”活动。由于零花钱不多,加上那时候家长对上网打游戏谈之色变,使得看书成为我喜欢的娱乐,如饥似渴的程度,就像十四岁的我,对于香港三级片的好奇与热爱。我如今还能念出好几本,《小爵士》、《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简爱》、《呼啸山庄》……之所以大多是国外小说,我想大概是内容上不算晦涩易于理解,比较有阅读性。我高中靠着骗我弟的零花钱,办了一张希望读书社的借书卡,从此打开新世界。这方面的内容,我在白蘸糖时期写过单章,就不赘述了。坦白来说,我敢于尝试写作的信心,多半来自外行人不知天高地厚的膨胀心理。因为我当时确实是觉得这玩意儿有手就行,甚至后来我刷知乎,刷到“我作文分高能不能写网文”、“我高考语文多少分能不能当白金”,我一度捂脸。作者群经常会有特定节目,忆苦思甜,回想当年扑街的日子如何艰难。我一般都是拿美漫时期说事儿,乃至后面的几度沉沦。但像活儿该所说的,入门之初屡屡被拒稿,十万字申请三江基本没遭遇过。我从高中开始尝试,没有遇到过签约阻碍,当时的盛大起点、后来的创世阅读,包括其他网站,都没被拒签过,唯一给过我拒签站短的,是纵横。它得到了我的第一次。那时候的想法很简单,哪个网站有自己喜欢的作者就去哪个。我想去纵横是因为总管、方想、神机,去创世是因为猫腻……我对网文的初体验停止在大学,我有了更好的娱乐方式。电影。我大一拿到大姑家里淘汰下来的二手笔记本,接触上网冲浪。配置太低,玩不了啥游戏,况且我这人游戏天赋向来拉胯,所以选择用看电影消磨时间。电影在我大学时期占比重很大,我差不多每周两部,偶尔产出几篇影评,顺便混了一阵子贴吧和豆瓣。我最喜欢的导演是安东尼-明格拉,他拍出来的东西像散文,细腻含蓄,但并不乏味平淡。最喜欢的电影是《死亡诗社》、《在云端》,第三名目前常在《楚门的世界》、《冷山》、《闻香识女人》浮动。这个爱好让我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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