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十七章 胡同里的发小(1/3)
桌边又有其他人敬酒,傅璟佑如是。
陆远征对此,只是含笑微微点头,并未阻止。
即使没有开车,陆远征这个位置,也不是什么酒都能喝的。
但是交情在那里。
有些事儿,就说照拂孩子吧,私下可以,饭桌子上却不能随便应允。
陆远征不好明说,默许傅璟佑替他挡酒,也算是对外释放一种讯息。
这事儿他知道了,不必多提。
陆远征说话密不透风,给他挡酒的姑爷,又回回都是满盅一口闷。
父子兵两两打配合,明确的态度摆在那里。
几个回合下来,桌边人隐隐意会,便适当收了话声,转口夸赞陆家的女婿好酒量云云。
席下另外几个青年,就显得备受冷落了一些。
不过也无所谓,都是年轻气盛的小伙子,也不喜欢讲究官场之间的弯弯绕绕就是了。
京北近郊农场支部凌书记的儿子,凌源坐在小伙子中间,频频回头。
谢斐留意到他回头的方向,轻轻推了他一下。
原是提醒他适可而止,却反被他抓住契机,拉着一阵咕哝:
“从前陆小宝不是总跟着你跑吗?你没娶她,怎么让个乡里人给娶了?”
凌源偷摸往女客那桌看。
在场的长辈,但凡是男性,年轻时就少有着家的时候。
往前十几年,家里的女人和孩子,基本都住在前后胡同,众人之间都是相熟的。
陆小宝打小就长得漂亮,下乡几年回来之后,似乎更漂亮了。
睫毛浓密得像小刷子一样,嘴唇红红的,还有手和脸上的皮儿,看着比饭店里端上来的馒头还白。
难以想象,她不仅结婚了,还生了两个孩子。
谢斐微微蹙眉,小声呵斥:
“别这么说话。”
凌源撇嘴,“你要是真的不喜欢她,当初好歹给透一句话,你不希罕,我稀罕!”
都是前后胡同长大的,要是他娶了陆小宝,总好过便宜外人。
凌源想着,侧目斜了一眼主座一旁的年轻男人。
看着倒是还行……
就是不知道骨子里是不是跟表面一样,是个好人?
谢斐细长剑眉倏地压低,清澄猫眼阴郁下来。
从小一起长大,丫头里,属陆小宝长得最好。
小子里拔得头筹的,则是谢斐。
不少人骨子里,或多或少都掺了些重男轻女的成分,所以胡同里的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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