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八章 冠名(2/5)
奈儿制作并销售,除去给洛泉的设计费以外,得到的报酬仍然相当不错。
作为洛泉作为设计师的第一批作品,那天马行空的设计想象力简直可以媲美新世纪以来最优秀的作品,不管外行或者内行都能看出这些衣服到底有多出色。
衣服还没开卖,订单就已经超过三百套了,不出意外的话,这将会是近十年以来卖得最好的一批高定礼服。
所以香奈儿的总裁一直对人说,签约洛泉成为全线品牌代言人,绝对是这些年公司做过的最明智的决定之一。
说起来,当初香奈儿第一次找上洛泉的时候,洛泉内心是拒绝的。
当时的她对奢侈品服装这种完全受智商税的商品并不感冒,觉得只有钱都没处烧的人才会喜欢,所以不管是香奈儿还是迪奥亦或是其他的品牌代言邀请,她都是一口回绝。
不过万事都逃不过真香定律,洛泉为了给温夏准备一份生日大礼,还是和香奈儿签约了,而且因为提出了特殊邀请,所以她在签约的要价上都并不是很高。
以现在洛泉为香奈儿创造的商业价值来看,每年九百万美元的签约费简直就是白菜价。
要知道,现在国际顶级超模走一场秀或者拍一组新装照片,出场费也是几十万美元起步。
而大名鼎鼎的娘娘,据传闻更是按步数来收费,一步四十万美元!
如果签约的对象是好莱坞的那些明星的话,那代价就更高了。
而洛泉和这些顶级超模或者明星相比,除了台步比不过以外,其他方面基本都是碾压,颜值、身材、知名度哪样不比这些超模更顶?
所以说九百万美金一年是个白菜价,还真不是吐槽,因为这就是一个事实。
香奈儿内部对于总裁能以这个价格拿下洛泉,而且还是为期五年的长合同,都认为这是一个商业奇迹。
按照洛泉目前的收费标准估计,仅仅是一首歌就收一千万美元的,代言费只会更高,总裁这一番操作为公司多省了好几千万美元。
有鉴于此,香奈儿对于洛泉也是不敢像对其他那些代言人一样,什么高低端的服装化妆品都让她来拍个代言广告。
要是真这么干,果然可以大幅度提高业绩,道对于洛泉就有些太掉价了,有不尊重人的嫌疑。
在期望和洛泉外签五年甚至更久合约的情况下,香奈儿在让洛泉给公司拍宣传广告上,都是比较克制的,一般只有换季的新装发布这种重量级的上新才会用到她。
效果也显而易见,之前香奈儿还有几个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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