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纨绔的三大特征(3/3)
家主有遇事从权之便利,私自变卖家族一座一类灵岛,按例要在三个月内赔偿家族一座一类灵岛。”伏通田道。
“当然,家主也可以选择在三个月内赔偿家族这座一类灵岛折算的三年总收入。”伏通江道。
这意味着,家主虽有遇事从权之便利,可也是需要付出极大代价的。
“还有一法,便是让位,可以既往不咎。”伏通湖给出最后一计。
若非生死存亡之际,不会有人愿意使用遇事从权之便利,毕竟代价太大了。
大长老一脉或者认为,无论是赔偿一处灵岛还是一次性赔偿三年总收入,都不是伏通波能够承担得起的,如果他还有余粮,也不至于变卖灵岛了。
珠港城东面大海的一类灵岛早被开发殆尽,要想获得一类灵岛,只能通过购买的方式。
然而一类灵岛虽然贫瘠,却是大部分二三流家族的支柱产业,极少有人愿意出售。即使有人愿意出售,若不是急售,也是按照该座一类灵岛三年总收入来定价的。
第一种和第二种方法,赔偿所需要拿出的数额其实相差不大。
“事情既然是因我而起,不出三个月,赔偿我自替家主奉上。”伏荒直接回答。
“家主变卖一类灵岛已有一个月,如今可就只剩下两个月了!”伏通江阴阳怪气地提醒道。
“你尽管去核算这座一类灵岛三年总收入几何,不出两个月我自当奉上。”伏荒不屑道。
“家主,罢免之事我等可以暂不商议。”
伏通湖发现,这条家规提出来后,原本有点转态的族中长老也动摇了。他这一脉其实也早已做好准备,本想以高额赔偿和退位既往不咎两种方法,让伏通波知难而退。
没想到伏荒痊愈参加家族会议,还很爽快地答应了赔偿事宜。
如果再议下去,自己不见得可以上位。一座一类灵岛的三年总收入,以个人名义凑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如借此提出自己的要求
“家主,我们丑话可说在前头,两个月收不到这变卖一类灵岛的赔偿,届时你不仅要引咎退位,这座一类灵岛产生的三年收入损失仍旧算在你头上。”
“我替家主答应了你便是!”伏荒的回答很果断。
“家主,你可想好了。”伏通湖眼神直逼伏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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