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黑熊饿成精神小伙(1/8)
余秋堂走出门,发现那只黑色猎狗就蹲在不远处,他走过去,狗子也躲避,反而瞪着眼睛盯着他看。
“那你咋办,不回去找你主人嘛?”
余秋堂笑着问。
和动物说话,是他的一种遗留习惯,也可以叫作本能。
山里寂寞,往往巡山半日,看不到一根人毛,陪伴的他的就是狗子。
狗子也非常懂事,接触久了,基本能听懂一些常说的话,不时还会回应他。
习惯后,他就和很多动物都下意识聊天。
喜欢动物的人就是这样,有的人看到动物就很想去逗弄,而有的人则是很反感。
虽然对余秋堂看样子很有好感,却依然听不懂他的话,一声不吭地盯着他。
他将熊胆提到他的房间,悬挂在墙角,熊胆不能晒干,温度过高胆汁就会流失,这样慢慢渗透,吸附,最后都会富集在胆上。
眼前这只猎狗也是。
不过,话说回来,其实这头熊的油还不算多,真正油多的熊需要冬季去捕。
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两人朝厨房走去。
而穷人家的孩子,则不能富养。
“是熊油。”
这可比猪油好吃多了。
便是所有脂肪都被消耗殆尽,肌肉也部分消融的缘故。
余小云小小年纪,已开始磨练自己。
至于锅里沾了油星纯属正常。
他只是慢慢尝试让姐姐变得大胆一些,敢去想以前从来没想过的事。
前面提到过,便不再赘述。
嫁到婆家,也会特别招人喜欢。
说起来,这小子也真是个狠人。
“回来这早?”
这孩子现在生活转好后,稍微有点肉了,脸色也比原来好很多,即使是煤油灯的昏黄,还是能看出小脸通红,水灵灵的大眼睛。
所以从小就要知道,任何东西都来之不易。
看起来就卖相很差的药,你非说他药效很好,一般人也不敢信那。
这个时代还有跳级制度,若是学习好,就可以省去中间年级,直接跳到更高年级就读。
若是笨手笨脚,做饭做不好吃,针线活做不好,那真的就是日子难过。
不喝的话,人就会感觉口渴。
潜意识里,就对它已经打了折扣。
果然,来帮他开门的正是余小伟,他戴着个毛线编制的破帽子,不住打着哈欠,手里还捏着支竹筒做的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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