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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猎人的荣耀(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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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狼更具有野性,攻击性更强,而是因为狼的咬合力,耐力和顺势的爆发速度都要超过一般狗。

除非这只狗是狼犬这种杂交后的特殊犬种,又经过多年训练,这样才可能勉强较量较量。

但如果将战斗的时间拉长,狗的胜算会越来越低,所以猎人如果带着猎狗进山,遇见狼后都是围攻,或者是驱赶,而不是单挑。

狼也是群居动物,最常见的是三只或者五只为一个小团伙,最完美的是七只,也就是人们喜欢说的七匹狼。

但实际上,最大的狼群可以十只以上,甚至接近十五只,只是这样一个庞大的狼群对周围环境要求高,没有充足的下层食物链做支撑,断然支撑不住这么多数量。

多余出来的狼要么会被同族直接杀死,要么会因为被驱赶出狼群,无法顺利捕到猎物慢慢饿死,甚至还有落单被其他动物,例如豹子,豺攻击最后丧命。

在秦岭里,余秋堂见过最大的狼群是五只,公母狼带着三只狼崽子。

对于秦岭的猎人来说,名声来源就是看猎杀过的最猛猎物是什么。

而很多猎人在出售东西时,喜欢将自己猎物皮或者牙齿摆放在边上,就是告诉别人,我很牛逼,你们要是想收东西,做生意,最好来找我。

狼就是秦岭猎人的入门猎物。

其实山上还有很多比狼更猛的肉食或者食草动物,无论是战斗还是猎杀的难度,珍惜度都要强于狼,能搞倒那些,才算真正的“学霸”。

捕杀过狼,只能算是个好学生。

余秋堂走过那人,刚好看到旁边有人将几张松鼠皮和一张黄鼠狼皮卖掉,转身拿着钱走了,他便将袋子放到地上,解开口袋,将里面的小灵猫露出来。

昨晚这家伙有些不精神,还以为坚持不住多久,但给喂养东西后,经过一晚上休整,它今日又变得凶悍起来,袋子口一解开,立刻对着余秋堂就是一阵哈气。

这点倒有些像猫科动物。

余秋堂用手指敲敲小家伙的脑袋,示意它不要嚣张,两人的缘分已到尽头,马上就要分奔东西,不要搞得关系这么难看。

小东西完全不懂他的意思,眼珠子转来转去,看着周围的人们,身体紧绷,背上的毛直接立起来,显得身体仿佛都变胖很多。

它这副模样,很快就吸引到来回搜寻野物的贩子注意。

有人立刻围过来,说了声:“啥东西,”又仔细辨认,惊讶道:“这是……黑脚狸?!”

黑脚狸是小灵猫俗称,取名是因为小灵猫的小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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