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我是凶手(2)(3/4)
子,早年间不是饿死,就是病死。
大女儿还算争气,嫁出去后,就和丈夫做起了生意,日子还过得去,如今住在城里。
小儿子就是乌父了,按村里的规矩,乌父是要给乌奶奶养老的。
但乌奶奶和乌母婆媳不和,为了家宅安宁,乌奶奶自愿住在老宅,让小两口过自己的小日子。
大女儿知道这件事后,劝过乌奶奶好几次,让她跟着去城里生活。
但乌奶奶习惯了村里的日子,不愿跟去。
而且,乌奶奶要是跟自己女儿去了城里,那乌父在村子是会被人说不孝的。
现在,为了任务对象,乌奶奶和乌母不得不凑到一起生活,可想而知,这日子过得就是鸡飞狗跳了。
等到任务对象五岁那年,乌母就把乌奶奶赶回老宅去了。
乌奶奶当时想带走任务对象,毕竟是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又乖巧懂事,很讨乌奶奶的喜爱。
只是,乌母虽然不喜欢任务对象,但她与乌奶奶之间的矛盾更大。
因此,死活都不肯让任务对象离开家,如了乌奶奶的意。
那时候任务对象还小,以为乌母不肯让她跟奶奶离开,是因为喜欢她。
于是,任务对象果断拒绝了乌奶奶的提议,自愿留在家里。
乌奶奶没法,只能独自离开。
这么多年都没有感受到母爱的任务对象,在这刻,觉得乌母肯定是爱她的。
但也就是从这天开始,任务对象的苦日子,正式到来了。
乌父从来不管家事,也不管任务对象。
乌母则厌恶任务对象,经常想办法虐待她。
小小的孩子,白天一个人在家,不仅要解决一日三餐,还得负责家里的家务和卫生。
若是晚上乌母回家,发现家里脏乱差,就会对任务对象打骂。
幼儿园也不让任务对象去,说是家里没钱,读不起书。
到了上小学的年纪,乌母还是不打算让任务对象去上学。
最后是乌奶奶把事情告诉了村长,由村长出面,警告乌母,国家规定了九年制义务教育,要是家长不让孩子上学,是犯法的。
乌母这才没法,送任务对象去上了小学。
即便如此,乌母心中的怨气,还是会发在任务对象身上。
于是,任务对象白天上学,晚上回家做家务。
乌奶奶看不下去,偶尔会来帮任务对象煮饭洗衣服。
只是,有次乌母下班早,看到乌奶奶在帮忙煮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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