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章 法庭审判(2/3)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是没有经过审判就把他关押,是不符合程序的。
原告律师说:“提醒被告律师,被告还犯有诬陷罪,贪污受贿罪两项。”
被告律师说:“另外两项罪也只是臆想,没有经过审理的。”
审判长说:“现在进行第一项指控的审判,被告,原告指控你婚姻存续期间,跟其他女性生育小孩,是否是事实?”
林全有硬气地说:“我跟黄敏秀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因为她欺瞒了患有不孕症的事实,当时情况下我又不可能跟她离婚。而我跟涂永媚是真情实意的,所以我请求法官大人,判我跟她离婚。”
法官点头说:“你愿意承担后果?”
“我愿意!”
法官问他是不是承认诬陷了袁建东,当初以他偷窃钨精矿为名,把他抓起来关到拘留所,其实是故意栽赃。
林全有说:“举报他抽屉有钨精矿的是他材料库的同事,去处理他的是护矿队的人,对于他这件事我并没有参与,我到现在弄不明白,这事怎么可以算到我头上?”
他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黄老头。
原告律师说:“这事可以请袁建东自己陈述事情原委。”
“同意。”
袁建东前去证人席说:“当天我们材料的人全部去选矿厂帮助清理设备,我一直跟大家在维修,根本没有机会进入产品库。当天回材料库后,那个抽屉也根本没动。后来材料库长路过我办公桌,问我借支笔写字,我让他自己拉开抽屉拿,他在抽屉就发现一块四五公斤重的纯钨精矿,当场他说我去了趟选矿厂,就干这种顺手牵羊的勾当,不应该。我当时说不是我拿的。”
法官请材料库长作证。
材料库长说:“我是在他抽屉发现了一块纯钨精矿,当时他不承认是他放的,我说这抽屉就是你的,不是你放的,又是谁放的,他说他不知道。”
袁建东问他:“当天在选矿厂搞维修,我一直跟你在一起做维修工作,根本没机会进入选矿车间。”
材料库长说:“你跟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肯定没有机会,所以我也不知道那块钨精石是怎么到你抽屉的。”
原告律师问他:“林全有当时是矿长,他有没有指使你告发袁建东?”
材料库长肯定地说:“没有,没有谁指使我。”
叫护矿队长也是这样说。
袁建东要求发言。
他说:“把我关到拘留所,林全有指使黄重贵来跟我谈条件,只要答应跟涂永媚离婚,他就找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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