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抓错了(3/4)
么提灯。”
“应该是老侏儒霍格卖给他的,就是二楼的那些遗迹破烂。”
如果是‘夜枭’的随身物品,自然值得关注。但想想是个破烂,玛德琳也摇摇手,“有可能被他当垃圾给扔了。”
格伦却是认真的性子,表示自己要再去查查。
下一个进入办公室的是赌场卫队长,还押着**个战战兢兢的熊孩子,全都是栗发,一米六左右,穿的不咋地。
“夫人,您一早要求这种小孩来赌场就抓”
玛德琳正烦呢,扫了一眼倒霉熊孩子们,随手一挥,“放了他们,这事作废,不用管了。”
“是。”卫队长又轰这帮倒霉孩子滚。
一群孩子莫名其妙被抓,以为自己不死也要脱层皮,没想到这么轻松就可以离开,一时有些呱噪。
“等等。”玛德琳又仔细扫视这些十来岁的孩子,和昨晚的记忆进行对比,可真正跟记忆重合的却是另一个黑发小子。
“错了,一定是哪里搞错了。”
玛德琳认定周青峰是‘夜枭’的推理中并非没有漏洞,反而很多。她忽视漏洞的原因是‘错了也没什么大不了’,至少门童大概率是周青峰杀的。
但这些漏洞带来致命后果。
“如果抓错了,怎么办?是好事还是坏事?”
去调查的格伦不一会回来,“我问了老侏儒霍格,确实有个叫维克多的黑发小子从他手里买了一盏提灯。但他实际想要的是上四楼的奖券。
至于提灯本身,赌场很多人说确实看到那小子拎着。但他上了四楼,到我亲自将他交给执法处,没再见过这个灯。”
玛德琳却没心情关注那个灯,反问道“格伦,你还记得昨晚来赌场路上,那个让警示戒指亮血红色的小子吗?”
格伦的表情瞬间严肃。
“你还记得他长什么样?”
“当时我们在车内,在亮处;那小子在车外,在暗处。我还真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只记得是栗发”
“如果我们当时认错了,他不是栗发,而是黑发呢?”
在旁边的雷纳德咳嗽一声,“有个事,我一直想说,但没找到机会。托比兄弟被‘夜枭’和巫师袭击那天,我第一个赶到现场。
托比兄弟昏迷前说了一句话,我想我一直误解了。”
“什么话?”
“托比兄弟说的是‘女人,女人’。
我一直以为这是指‘夜枭’的巫师同伙是个女人。现在想想,或许是托比兄弟意外发现‘夜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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