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团伙作案!一块肉!(2/3)
但当他看完第二具尸体的照片,看第三具尸体时。
他瞳孔猛地一缩。
看到什么了?
没什么,三个尸体的照片相同而已。
没错,就是相同!
包括脏器消失的地方,划痕处,虽然不至于每一刀都完全复刻,但用力点,和所使用的刀子,与前两份照片是相同的!
这代表什么?
代表划痕不同并非凶手杀人逐渐力竭产生的不同。
代表,凶手并非个人,而是一整个团伙!
这个团伙中,每个人都对应一个脏器,而这个脏器就是对方的目标。
比如许生和李胜,分别对应心脏和肾脏,那么,他们以后杀人,许生就只会剖出心脏,李胜只要肾脏,多余的那些他们看都不会看。
如此,两个人下手的痕迹便会像此案一样。
这三具尸体,许生拍的照片,透露出两个线索。
一,是凶手至少三人。
二是
“凶手的目标是脏器!?”
李胜再次重复一遍之前的话。
虽说话一样,但意思全然不同。
这次,所说的则是凶手当中,每个人对脏器,都有独特的执着!
为什么执着独特的脏器?
“我不知道。”
许生摇摇头,这玩意他真不知道。
“不过”
稍加思索,许生便抬起头,看着李胜的眼睛。
“李队你应该知道,在不包含情绪在内,有目标,有预谋,并且凶手年龄成熟的案子中”
“凶手所得,和凶手所犯下的罪责往往都是对等的!”
举个例子。
你想吃碗普通的蛋炒饭,难道会花上百万东国币去吃?
不会,最多也就十块二十块。
同理。
那些抢了小钱的同时也杀了人的,往往都是未成年作案。
像是四五十岁的那种凶手,在有预谋,有规划的杀人时,他们所获得的至少也要与风险对等!
比如抢劫银行,抢成功了就是百万乃至是千万富豪,抢失败了吃花生米。
没听说过,有哪个心智成熟的人,抢十块钱的时候会杀人。
当然,前提是不包含任何情绪在内。
像是因为一碗五块的面而杀人,又或是抢劫过程中产生争斗,一怒之下杀人,这种便不包含在其中。
所以,凶手为了一堆脏器而杀人,必然也是有与杀人后要承担的后果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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